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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增添新優勢
持續推進生態建設。優化生態安全屏障體系,深入開展綠色城鄉“六大行動”,鞏固提升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創建成果。扎實開展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創建,完成國家節水型城市創建省級申報。落實珠三角國家森林城市群建設任務,創建5個省級森林小鎮。啟動市植物園二期建設。加強生態公益林劃定管理。全面完成國有林場改革任務。實施海洋生態文明建設行動計劃,推進海岸帶整治修復,規范海域海島使用管理,完成考洲洋美麗海灣、東山海大型人工魚礁示范區省級試點建設。
堅決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深入實施三個“十條”,切實加強污染防治。全面落實“1+2+N”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繼續強化揚塵及臭氧污染防控,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95%以上,堅決守住“惠州藍”。進一步完善河長制,建立健全湖長制,繼續推進“兩河”流域和沙河、公莊河等重點流域綜合整治,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和鎮級河涌整治。建成金山污水處理廠二期、馬安污水處理廠,完成所有重點流域區域污水處理廠提標升級,完成東江、西枝江沿岸151個自然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新建截污管網500公里以上。健全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完成農用地土壤狀況詳查工作,強化土壤環境分類管控,逐步推進污染地塊修復。建成市生態環境園一期垃圾焚燒發電廠。做好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第一輪省級環保督察迎檢工作。
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堅決推行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等總量和強度“雙控”,全面推進各領域減排。抓好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提高企業用能精細化管理水平。支持企業(園區)積極申報國家綠色制造試點示范。大力推廣應用節能低碳環保新技術、新產品,完成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專項規劃編制,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占比50%以上。推進綠色交通,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深入創建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推進垃圾分類處置利用,促進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嚴格落實環境保護機制。扎實推行自然資源資產清單管理、GDP與GEP“雙核算”制度,開展自然資源資產績效評價,確保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到位。實行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嚴格執行“三個一律不批”和“三個限批”,完善環境監測網絡和預警機制,強化污染源頭控制。全面實施海洋生態紅線和重點海域陸源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全面開展排污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健全環保執法機制,嚴懲環境違法行為。完善生態補償制度,實現“誰保護、誰受償”“誰改善、誰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