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發展格局下促進我國綠色科技金融發展的若干建議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新發展格局是指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格局,是黨中央根據國內外形勢作出的重大戰略抉擇。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意味著需要疏通國內生產、分配、流通、消費的傳導渠道,挖掘巨大的消費潛力,通過擴大內需促進經濟發展;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意味著需要利用經濟全球化的優勢,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國外的資金、技術、人才、自然資源、市場等要素,為我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服務。
新發展格局對我國金融體系的雙重挑戰
新發展格局對我國現有金融體系提出了雙重挑戰。一方面,新發展格局要求走創新驅動發展之路,實現經濟的高質量發展。但是現有的金融體系仍然是注重安全性的銀行機構主導,難以適應具有高風險屬性的科技創新的要求,成為制約創新驅動發展的短板。另一方面,新發展格局要求走綠色低碳發展之路,打造高質量發展的底色。但是現有的金融體系仍然存在忽視環境責任的問題,也難以滿足具有可持續發展屬性的生態環境保護的需要,成為制約綠色低碳發展的短板。
這種雙重挑戰必然要求現有金融體系進行變革,以改變現有金融體系中不適應挑戰的理念、經營方針、產品類型、服務手段等,以先進理念、先進經營方針、先進產品類型、先進服務手段等重組現有的業務流程及產品結構。因為核心技術不可能從國外購買,必須依靠自己研發,進行科技創新。為適應具有高風險屬性的科技創新的要求,金融體系必須進行結構調整,大力促進科技金融的發展。同時產業需要進行綠色化轉型、結構需要進行綠色化調整,這意味必須對大量設備進行更新改造,因此需要巨額的資金投入。為滿足具有可持續發展屬性的生態環境保護的需要,金融體系必須大力促進綠色金融的發展。科技金融與綠色金融二者的交集就是綠色科技金融,所以金融體系需要大力促進綠色科技金融的發展。而且,2023年10月召開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建設金融強國,“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顯然,作為連接科技金融與綠色金融兩大領域的綠色科技金融,應該是金融體系未來發展的重中之重。
促進綠色科技金融的體系聯動
促進綠色科技金融的部門體系聯動
發展綠色科技金融,不僅涉及人民銀行、金融監管部門、證券監管部門,還與科技主管部門、環保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等密切相關。因此,需要上述諸多部門步調一致、協同推進。為此,各級金融委員會有必要發揮指導作用,將發展綠色科技金融列入議事日程: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召開部門聯席會議,研究部署綠色科技金融的推進;通過相關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實現相關各部門的聯動,進一步形成合力。
促進綠色科技金融的產品體系聯動
據調查,由于科技創新活動的日趨復雜、技術迭代周期的逐漸縮短,以及競爭的不斷加劇,科技創新型企業的金融需求也越來越旺盛,越來越多樣。一些企業雖然是上市公司,但也存在不小的貸款融資需求。更多的企業則希望金融機構提供更多匹配企業全生命周期的金融產品,得到更多可持續的金融服務。
根據科技創新型企業生命周期不同階段的資金需求特點,有必要配置不同的綠色科技金融產品。如果產品單一或彼此孤立,勢必難以發揮聯動作用。對此,有關部門有必要建立綠色科技金融產品之間的銜接融合工作機制。例如,建立綠色科技金融產品鏈,通過建立“鏈長”制度,完善天使投資、創業投資、接續貸款、保險、股票、債券等的銜接工作流程,使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能夠聯動發展,形成產品之間的無縫對接,從而實現科技創新型企業始終有資可融的目標。需要加強科技創新型企業信息庫建設,完善政府對科技創新型企業的增信與風險補償機制,充分發揮專業機構的認證作用,為金融機構發展綠色科技金融提供扎實的決策依據。為提供綜合性綠色科技金融服務,還需要鼓勵金融機構之間加強產品合作,共同研發組合型金融產品。例如,鼓勵股權投資基金與其他金融機構提供“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債聯動”等組合型金融服務等。
促進綠色科技金融的市場體系聯動
根據綠色科技金融對不同產業的資金供給特點,也有必要根據不同產業、不同產權的特點配置不同的綠色科技金融服務。同樣,如果彼此孤立,也勢必難以發揮聯動作用。對此,有關部門可以建立綠色科技金融市場內外銜接融合工作機制,將貸款市場、證券市場、保證保險市場、互聯網金融市場等與產業市場、知識產權市場等連接起來,使金融市場與產業市場、產權市場能夠聯動發展,形成市場之間的無縫對接,實現綠色科技金融與科技產業的同步耦合、有機結合、深度融合。為促進綠色科技金融長入科技創新型企業,有必要支持研發投資與科技創新載體的有效“嫁接”,形成“基金進基地、融資促產業”等新型基金運作模式。
促進綠色科技金融的市場體系聯動,不僅可以體現在市場之間,也可以體現在市場內部(即子市場之間)。例如,證券市場內部,就存在著子市場之間聯動的需求。經過30多年的發展,我國證券市場逐步形成了“主板—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新三板(創新層、基礎層)—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的格局。為滿足科技創新型企業不同階段的融資需求,目前我國初步在部分證券子市場之間建立了聯動機制,即區域股權交易中心至新三板及創新層至北交所的升級轉板、滬深A股和北交所至新三板的降級轉板、北交所至科創板和創業板的平級轉板、新三板基礎層和創新層之間的內部轉板等。但是從長遠來看,目前轉板制度中降級轉板制度的實操性還需要進一步完善,還需要及時推出不同交易所之間的雙向轉板、交易所的內部轉板,以及新三板與滬深交易所之間的雙向轉板制度。
促進綠色科技金融的數字化
數字化對綠色科技金融的作用
降低綠色科技金融的信息收集成本。金融機構通過海量數據的收集、存儲、清洗、建模、分析,可以找出綠色科技金融的最佳客戶。
控制綠色科技金融的經營風險。通過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可以增進金融機構對科技創新型企業多方位的了解,由此可以提升金融機構決策的科學性,同時有利于建立經營風險的預警機制。一旦出現問題就會進行風險警示,為解決問題爭取時間。
擴大綠色科技金融的覆蓋面。許多科技創新型企業是小微企業,其弱質特征不利于金融機構的支持。運用區塊鏈等數字化手段之后,企業信息無法作假,企業也就難以利用信息不對稱逃廢債務,金融機構可以放心大膽地為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增加綠色科技金融的經營場景體驗。元宇宙技術可以提供虛擬的經營空間,包括經營決策模擬、業務拓展模擬、經營風險防控模擬等的場景模擬,并“對可能產生的各種后果進行分析。與此同時,數字機器人可以根據模擬場景的結果,依據管理目標和原則,做出金融決策”。這樣可以降低較高的試錯成本,能夠提升金融機構對綠色科技金融的經營能力。
綠色科技金融應用數字化的不足
基礎設施不足。目前,我國大多數企業沒有與金融機構聯網,導致金融機構無法獲取企業的技術研發信息及環境治理信息等。同時,我國還缺乏統一的金融科技數據接口技術規范、安全防護標準等,不利于不同金融科技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數據和業務系統的互聯互通。
高水平金融科技公司不足。近年來,伴隨著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的推廣應用,我國金融科技產業得到較快發展,僅2022年就新增金融科技公司1975家。但地理空間分布很不均衡,且高水平金融科技公司數量過少,導致金融科技在金融機構中的應用程度偏低。據調查,目前活躍在我國綠色金融領域的金融科技公司雖達102家,但大部分集聚在北京、上海等地,而且能夠提供高水平服務的金融科技公司偏少。
專業人才不足。無論是企業,還是金融機構,都面臨金融科技人才短缺的困擾,不利于金融科技的推廣應用。據了解,目前全國只有不到20所大學開設了金融科技專業,2020年培養金融科技碩士與博士的數量均少于500人。但在美國,每年至少培養1萬名金融科技碩士。
組織建設不足。金融機構中組建金融科技機構較少,各部門、各業務領域存在各司其職的慣性、處于孤立隔絕狀態,配合較少、聯動不夠;并且,金融機構經營方式與管理方式較為傳統,缺乏推行金融科技的組織支撐,難以適應數字化的要求。
金融科技風險應對能力不足。金融科技涉及大量數據的采集、處理與廣泛應用,容易造成數據泄露,危及金融機構與客戶等的信息安全。此外,云計算快速發展導致金融核心業務更加集中化,以及網絡互聯程度的不斷提高推動風險復合度也隨之提高等,使得這些風險日益疊加積累。在這方面,金融機構金融科技風險防范意識缺乏,不愿意增加信息安全科技投入,或對金融科技風險考慮不周,導致風險應對能力不足。
綠色科技金融應用數字化的促進措施
完善數字基礎設施。建設企業、科技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等與金融機構的聯網系統及相應平臺,健全綠色科技金融相關信息的線上收集、整合、反饋及擴散體系。積極推進數據接口技術規范、安全防護及隱私保護等核心標準的制訂,消除不同金融科技公司與金融機構之間在系統對接、數據共享及交換方面的障礙。
積極培育高水平金融科技公司并均衡布局。完善政策激勵機制,引導國內知名互聯網企業創辦高水平金融科技公司,鼓勵國外互聯網巨頭來華創辦高水平金融科技公司。支持現有金融科技公司加大科技投入,規范管理行為,不斷提檔升級,增強市場競爭能力,促使眾多的低科技投入、管理混亂的低水平公司發展成為高科技投入、管理規范的高水平公司。均衡金融科技公司在全國的布局,鼓勵高水平金融科技公司基于業務需要在全國各地設立分支機構,支持互聯網企業根據市場需求在全國各地創辦新的高端金融科技公司。搭建金融科技公司與金融機構的聯絡渠道,促進雙方在安全合規的前提下加強科技研發、資源挖掘、業務模式探索等方面的合作,拓展金融科技在綠色科技金融中的應用場景,為促進綠色科技金融的數字化創造條件。
不斷培養金融科技人才。增設金融科技專業或專業方向,引導高等學校、金融科技企業、金融機構等聯手打造金融科技人才的專門培養方案;整合相關師資力量與教學條件,通過國際合作、校企合作等方式,為企業與金融機構定向培養金融科技人才。培養內容除金融科技知識基礎外,可以將軟硬件運維、數據分析、數據安全保護、軟件開發及數據庫優化等能力的提升納入。同時,政府、企業與金融機構也需要提供合適的待遇,積極引進海外高端金融科技人才到國內創業或就業。
加強金融機構組織建設。成立金融科技組織機構,制訂金融科技發展戰略,出臺金融科技發展政策,以數字化為抓手,協調各項資源,統籌各項工作,穩妥推進金融科技的推廣應用。以產品、業務、項目為驅動,打造敏捷化組織,促進各部門、各業務領域、各項目條線的相互配合,形成管理協調、業務聯動、工作融合的生態,建設與金融科技相適應的組織結構。
增強金融科技風險應對能力。金融機構要強化金融科技風險防范意識,加大信息安全科技投入,構建金融科技風險防控體系,增強金融科技風險應對能力。例如,加強隱私保護,防止客戶的敏感信息泄露;推動數據脫敏、差分隱私、可信計算環境(TEE)、聯邦學習、多方安全計算等先進科技的融合應用,確保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
促進綠色科技金融的產品結構優化
促進綠色研發投資的迅速發展
建立普通股權資本向綠色研發資本的轉移機制。根據調查,現有股權投資基金出于穩健經營的需要,很少向科技創新項目的初期投資,導致大量的股權資本滯留于科技創新的中后期,往往會造成科技創新的“夭折”。為了改變這種局面,有必要建立綠色研發投資引導基金,或將現有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改組為綠色研發投資引導基金,引導現有各式各樣的股權投資基金向綠色科技創新項目的初期投資,使大量的股權資本成為敢于承受風險、勇于履行社會責任的綠色研發資本。當然,要建立該機制,政府的支持不可或缺。例如,財政的收益補貼、風險補償與稅收減免支持等。
建立商業銀行資金向綠色研發資本的轉化機制。從科技創新的特點來看,股權融資適用于支持前沿探索性科技創新,銀行貸款適用于支持漸進式技術擴散。隨著我國向全球科技前沿的不斷進取,科技創新對股權融資的需求越來越大,但目前我國金融供給結構仍以銀行貸款為主,形成了供求不均衡的矛盾。的確,銀行資金受制于安全性經營理念,很難對科技創新項目提供更多的支持。為了調動龐大的商業銀行資金資源支持綠色科技創新項目,有必要促成銀行資金向綠色研發資本的轉化,為此需要構建相應的機制。一個可以選擇的思路是:在政府引導下,在自愿基礎上將商業銀行、投資公司與擔保或保險公司聯合起來,通過利益機制形成經營共同體。政府的作用是構建綠色擔保或保險機制,為商業銀行分擔風險,因為綠色科技創新項目的風險相當高,如果不能分擔風險則商業銀行就缺乏積極性。對此,政府可以引導現有的擔保或保險公司提供綠色擔保或保險,也可以組建專業綠色擔保或保險公司提供綠色擔保或保險。構建綠色擔保或保險機制之后,投資公司可以向商業銀行發行綠色科技債券,由商業銀行使用所吸收的存款資金購買,而融資擔保或保險公司可以為商業銀行提供擔保或保險。然后,投資公司通過項目評估優選綠色科技創新項目,將籌集的資金作為研發資本分批向選中的項目開展投資。投資產生效益后,投資公司逐步償還債券本息。如果投資失敗,擔保或保險公司就要代為償還債券本息。
建立傳統金融機構向綠色研發投資機構的轉型機制。與傳統金融機構相比,綠色研發投資機構的專業性更強,不僅具有綠色金融的專業性,而且具有科技金融的專業性。為了解決傳統金融機構對綠色科技創新項目不兼容、不匹配的問題,可以嘗試將某些傳統金融機構改組轉型為綠色研發投資機構。該投資機構是對綠色科技進行評估、收儲、轉化并為之提供投資的專業金融機構,其資金可以來源于股權投資、專項債券、委托貸款、轉貸款、中央銀行特殊再貸款等渠道。其資金運用一般是股權投資,如可贖回、可回售、可轉換的股權投資等;也可以是債權投資,通過企業專利權抵質押提供債權投資或通過專利資產證券化提供債權投資等。當然,組建綠色研發投資機構需要采取措施防范經營風險。例如,對綠色研發投資機構需要具有最低的資本金要求,需要對綠色研發投資機構的經營行為加強監管,需要建立綠色研發投資機構的風險預警系統等,以防止出現像美國硅谷銀行破產倒閉之類事件的發生。
促進綠色科技金融產品的持續創新
探索建立綠色科技金融可轉換機制。可以通過設立綠色初創可轉換基金,為短期無法獲得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的綠色科技創新型企業初創期提供貸款支持。該基金應與金融機構合作,貸款決策由基金作出,但具體貸款業務由基金委托金融機構辦理。在基金認為必要時,可以推出綠色科技金融“債轉股”產品,即通過協商將貸款轉換為股權。如果企業不能按時償還貸款,又不能進行“債轉股”,則由基金在調查評估后分類處置,或予以核銷,或予以展期,或進行不良資產的拍賣等。對于基金的政策性經營虧損,財政需要給予補貼,以支持該基金的持續運營。類似地,也可推出綠色科技金融“股轉債”產品。即在科技型企業達到一定規模后,以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名義出現的股權投資可以以債權(債券)的形式退出。
探索綠色科技權益抵質押系列融資產品。2008年,國務院頒布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在全國啟動知識產權質押試點工作。2010年,國家知識產權局頒布了《專利權質押登記辦法》。2013年,中國銀監會、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商業銀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的指導意見》。上述這些舉措,為我國推行專利權抵質押貸款制度創造了條件。類似地,排污權抵質押貸款制度也在全國逐步推開。目前,專利權抵質押貸款與排污權抵質押貸款制度的政策法律制約因素正在逐步消除;并且,專利權抵質押貸款與排污權抵質押貸款具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可以繼續推進此類創新,形成綠色科技權益抵質押系列融資產品。此類產品不僅包括抵質押貸款,也可以包括抵質押債券等;不僅包括排污權、專利權抵質押融資產品,也可以包括碳排放權、用能權、綠證、用水權、綠色項目收益權等抵質押融資產品;既可以是綠色科技權益抵質押與固定資產的組合,也可以是綠色科技權益抵質押與保險或擔保的組合,還可以是綠色科技權益抵質押與回購的組合等。
探索發展多種類型的綠色科技國際金融。按照新發展格局的要求,還需要廣泛利用國外資金,發展多種類型的綠色科技國際金融。在股權融資方面,可以推薦更多的國內綠色科技創新型企業到境外直接或間接上市,鼓勵國內綠色科技創新型上市公司通過全球存托憑證(GDR)機制以股票為基礎證券在境外發行存托憑證,支持到境外設立離岸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為國內綠色科技創新型企業籌集資金。在貸款融資方面,國內綠色科技創新型企業可以通過設立境外控股子公司,采用內保外貸等方式申請境外貸款。當前,國內企業境外美元貸款利率大致為2.0%—4.5%,而境內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平均利率大致為4.5%—6.5%,這就大幅度降低了企業的融資成本;同時,與國內從緊的貨幣供給相比,境外金融市場的貨幣供給較為寬松,使得境外貸款的可得性較強。在債券融資方面,可以嘗試由國內綠色科技創新型企業推出離岸人民幣中長期科技債券,使離岸人民幣科技債券的久期接近或超出境內發行的同類債券,改變離岸人民幣債券期限較短的格局。在試點成功后,逐步向其他企業推廣。這樣既可以完善離岸人民幣債券的期限結構,也可以促進人民幣國際化。當然,境外發行債券的發行費用較高。因為發行人需要聘請多家中介機構,包括全球協調人、賬簿管理人、牽頭經辦銀行、發行方國際法律顧問、賬簿管理人國際法律顧問、中國境內法律顧問、發行方審計師、評級機構等。雖然目前境外債券市場并未將評級作為債券發行的必要條件,但良好的信用評級有利于獲得投資人的認可,能以較低的票面利率進行募資,相應地,評級的收費也較高。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國內綠色科技創新型企業在發行境外債券前將其與其他融資方式認真比較,慎重抉擇。
探索設立綠色科技循環投資基金。該基金受美國綠色循環基金的啟發,但構思又有很大區別。美國綠色循環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是財政,風險基本由政府承擔。為了保證基金的可持續性,美國聯邦與州財政每年通過預算的方式注入資金。此外,美國綠色循環基金通過發行債券的方式籌集資金,回收的貸款本息也用于周轉使用。而我國綠色科技循環投資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是社會資金,這就避免了高度依賴財政的問題;當然,其運作也需要高度市場化,否則就難以持續下去。其運作方式是由政府發起,各類企業、金融機構等出資設立,通過直接投資、股權投資或委托貸款等方式支持綠色科技產業化,并將回收的投資本金及獲得的部分盈利轉為資本金用于循環使用。由于該基金追求的是商業化目標,該基金在投資決策時是以盈利為動力——雖然是綠色科技創新項目但缺乏盈利前景就不在支持之列,這就保證了該基金經營上的可盈利性。該基金的投資者看重的是長期收益,雖然不能享受全部紅利,但企業投資者可以享受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得到投資的福利,金融機構投資者可以享受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得到存款的福利,同時所有投資者還可以獲得社會責任投資所帶來的良好聲譽等隱性福利。因此,對于投資者來說,該基金具有一定吸引力。
(作者:張偉,中國地質大學;劉雪夢,成都理工大學;編審:劉一霖;《中國科學院院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