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工作座談會24日在廣東省惠州市召開,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陳德銘在會上透露,正在編制的我國第一個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將把國土空間劃分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類主體功能區。這一開創性的工作將在兩年內完成,今年完成國家層面的布局,明年基本完成省級規劃。
編制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是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確定的重大戰略任務。目的是根據不同區域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密度和發展潛力,統籌謀劃未來人口分布、經濟布局、國土利用和城鎮化格局,將國土空間劃分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類主體功能區,確定主體功能定位,明確開發方向,管制開發強度,規范開發秩序,完善開發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相協調的空間開發格局。規劃編制工作已經由國家發改委等十幾個部門參與組成了領導小組。規劃完成后,將隨之調整完善財政、投資、產業、土地、人口等相關政策,以確保這一戰略任務的落實。
陳德銘說,編制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是針對我國生態環境比較脆弱、適宜大規模開發的地域空間有限的國情,打破按行政區發展經濟的傳統模式,主動引導人口分布與經濟發展趨勢相適應,人口、經濟分布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最終實現城鄉之間、區域之間以及人口、經濟、資源環境之間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舉措,是在區域發展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體現。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不是簡單的區域類型劃分,不僅是空間開發戰略,也蘊含著支撐經濟增長、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以及參與國際競爭的綜合性戰略考慮。
此次會議明確了編制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主要任務:一是分析評價國土空間;二是編制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三是編制省級主體功能區規劃;四是提出分類管理的區域政策。 朱劍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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