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9日電 據共同社報道,日本最高法院8日就二戰期間被強擄至北海道煤礦等地從事重體力勞動的中國勞工及其遺屬向日本政府及企業索賠一案作出終審判決,決定維持一審、二審的判決結果,駁回原告上訴。
日本最高法院曾于去年4月就原中國慰安婦及勞工提出的一系列索賠案作出首個裁決,以“中國個人已經不具有索賠權”為由駁回原告上訴。
去年6月,札幌高等法院在二審時也作出相同判決,不過同時承認,勞工在戰爭期間被強擄至日本,并被迫在北海道煤礦及工地等惡劣環境中從事重體力勞動, “強擄至日本并強制其勞動等一系列經過屬于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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