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法庫縣柏家溝煤礦8月18日發生的瓦斯爆炸事故,截至20日17時,該事故已造成21人遇難,12人受傷,尚有4人下落不明。 中新社發 沈殿成 攝
中新網8月21日電 據國家安監總局網站消息,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20日通報遼寧省沈陽市法庫縣柏家溝煤礦“8.18”瓦斯爆炸事故,通報要求對重大安全隱患要實行“掛牌”督辦,對整改措施不落實、違法違規組織生產的,要依法嚴肅懲處。
2008年8月18日8時50分,遼寧省沈陽市法庫縣柏家溝煤礦二水平301采煤工作面發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當班下井81人,事故區域37人,經全力搶救,先后搶救出14人(其中2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截至20日17時,該事故已造成21人遇難,12人受傷,尚有4人下落不明。
事故發生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王君,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國家煤礦安監局局長趙鐵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搶救下落不明人員,核查入井人數,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訓;并指派國家煤礦安監局副局長王樹鶴立即帶領有關人員趕到事故現場指導、協調搶險救援工作。
據悉,柏家溝煤礦為股份合作制小煤礦,核定生產能力10萬噸/年,屬低瓦斯礦井,斜井開拓,中央邊界式通風。經初步分析,該礦301回采工作面通風管理不到位,造成瓦斯積聚,工作面違章放炮產生明火,引起瓦斯爆炸。瓦斯爆炸事故的具體原因還待進一步調查。
通報指出,這起事故的發生,反映出該礦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采掘布置不合理,現場管理混亂,瓦斯管理不到位,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失效,教訓極為深刻。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通報要求:切實加強“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各煤礦企業要落實通風、瓦斯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禁超強度、超能力、超定員組織生產。加強礦井通風設施的管理,確保礦井通風系統穩定可靠,所有煤礦的生產水平和采區都要實行分區通風,嚴禁不合理串聯通風,杜絕無風、微風作業。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加強對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檢查,嚴禁空班漏檢。嚴格按規定安裝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并加強系統維護,確保運行可靠,瓦斯超限時必須能夠及時報警、斷電。
通報還要求,各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健全放炮管理制度,嚴格落實“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制度。礦井必須配備專職放炮員,專職放炮員必須持證上崗;要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放炮的規定要求,炮眼封泥必須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必須使用粘土炮泥封實,嚴禁放明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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