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東省政府辦公廳昨日下發通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有關通知精神,春節放假時間為2月13日至19日,共7天;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不能停止生產和工作的單位放假辦法,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研究確定。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為便于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游、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將2010年元旦(假期已結束)、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春節:2月13日至19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二、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三、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四、端午節:6月14日至16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五、中秋節:9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六、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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