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華社電記者從正在福州召開的全國軍事設施保護工作座談會上了解到,1990年以來,軍隊及時調整部署,報廢了1000多個國防工事,70多個機場實行了軍民合用,有利支援了地方經濟建設。
據總參謀部主管軍事設施保護工作部門的負責人白建軍介紹,由于軍事設施保護需求與地方經濟建設和老百姓的生產生活在土地、水域、空域和電磁環境方面都存在矛盾,目前軍事設施保護工作中還有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在軍用機場凈空區域內違章建設超高建筑、在軍用港口航道非法進行水產養殖和旅游開發、在雷達和技偵陣地周圍非法使用無線電設備、在重要軍事設施周邊違規建設涉外項目和高層建筑等。
白建軍說,對于這些問題,國家要求各級地方政府充分考慮軍事設施保護需要。
目前,我國90%的陸地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已經劃定,落實了圍界、標志、警示、監控和屏蔽等保護措施,正在推進水域軍事禁區、水域軍事管理區的劃分工作。
白建軍介紹說,全國縣以上政府均按照軍事設施保護法的要求,建立了軍事設施保護委員會,重要地區還建立了軍民共管組織,配備了專門的軍事設施保護人員。
各級地方政府在開展經濟建設和擴大對外開放的過程中,特別是在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外圍興建涉外項目時,越來越重視軍事設施的保護需求,積極聽取征求軍事機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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