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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間增加居民收入鼓勵消費大事記
2006年
▲各地紛紛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幅度30%左右,漲幅最高的省份達64%。
▲12月7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正確處理好投資和消費、內需和外需的關系,尤其是要擴大國內消費需求。
2007年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下發《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07年7月1日起,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大幅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
2008年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8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2005年到2007年三年連續調整的基礎上,再從2008年至2010年三年繼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2008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增加10%左右。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國務院決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對儲蓄存款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11月,在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中國政府出臺了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其中明確提出加快提高城鄉居民收入。
▲12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意見》。
2009年
▲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各地逐步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含二級公路上的橋梁、隧道)車輛通行費。
▲中央財政投入資金450億元,補貼家電汽車摩托車下鄉、汽車家電以舊換新和農機具購置。減半征收小排量汽車購置稅,減免住房交易相關稅收,支持自住性住房消費。
2010年
▲促進消費的政策進一步加強。2009年原有政策大部分繼續執行,并對一些政策進行了必要調整:大幅提高了下鄉家電的最高限價,進一步完善下鄉家電產品的補貼標準和辦法;汽車以舊換新的補貼金額標準提高到5000元至1.8萬元;繼續實施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并適當增加補貼資金規模。
▲6月,上海、長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個城市啟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工作,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貼6萬元。
▲6月,商務部、財政部、環保部決定,家電以舊換新原有的9個試點城市繼續實施,同時新增19個試點省市。
▲各地紛紛調高最低工資標準和養老金繳費標準。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800元上調至960元;遼寧省從7月1日起全面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省內各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檔不得低于650元,上漲幅度達29%。(林麗鸝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