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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坪村的小男孩袁石(中),告訴記者,他的妹妹袁麗一歲的時候,被搶走了,至今下落不明。他想念妹妹,多次夢到她回家了。 (圖片來源:財新網記者李漠 攝)
“沒收小孩”侵犯的不僅僅是孩子父母的權利,更是沒有把那些孩子當公民。
湖南邵陽“邵氏棄兒”事件震驚全國。據最新一期《新世紀》周刊報道,僅僅因欠繳“社會撫養費”,數以十計的邵陽兒童就此被強行抱離生父母、養父母,被計生部門統一改姓“邵”送進福利院,有的被遠渡重洋送到國外。
在全國公安部門高壓打拐的今天,有些公權力機構竟然是骨肉分離悲劇的制造者,不能不令人震驚。
且不說這些“邵氏棄兒”中頗多并非“非法生養”者,就算其中有“非法生養”的行為,難道就可以此作為“非法處置”的口實嗎?事實上,這些并非棄兒的“棄兒”中有不少有父母,有合法手續,就算人家父母有不當之處,當地憑什么罔顧血緣,剝奪他人家庭的天倫之樂,強行改變他人家庭、嬰幼兒的一生命運?
退一萬步講,就算“生養”是非法的,那么“沒收小孩”,難道就不是非法的嗎?這侵犯的不僅僅是孩子父母的權利,也同樣侵犯到孩子的權利。我們現行的法律和制度中,沒有任何一項條款允許他們可以“沒收小孩”。因此,不管是上級政府還是有關部門,都應該對此事違法、違規之處進行調查。
另外,報道顯示,當地計生部門和福利院存在明顯的聯動關系。計生部門把小孩“沒收”上來之后,送到福利院,并在此通過文件造假就把這些孩子“漂白”成棄兒,這些“棄兒”被領養后,福利機構獲得巨額補助。如果,兩者存在利益勾結,這就涉嫌販賣人口等刑事犯罪,司法部門自然也不能等閑旁觀。
無論推行什么樣的政策,都應以人為本,以法律為準繩,而決不能以違法糾違法,以越權對越權,更不能罔顧“棄兒”及其家庭的權利。現在,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行動上,都加大了對拐賣兒童犯罪的打擊力度。邵陽“沒收小孩”事件理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盡快介入調查,查清事件的真相,救助那些被傷害的當事人,懲處相關責任人。(學者陶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