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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國近六成捐款流入政府、慈善會及紅會系統中,只有1.3%的捐款到了慈善會之外的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福利院,而即使在這1.3%的捐款接收部門中,仍不排除有政府背景的公益組織。”網上曝出的這則新聞日前引發廣泛關注,就此,記者采訪了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并就《2011中國慈善捐助報告》采訪了發布者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
民政部門在特定情況下可以接收救災捐贈
目前,民政部只有各級民政部門接受捐助的數字,尚未建立起面向全社會所有捐助行為的監測和統計。據民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網絡的數據是準確的,但是劃分對比方式不盡合理。實際上,在所有接受捐贈的主體中,各類基金會接收捐贈占比最大,為全國總額的34.8%;慈善會系統次之,為22%;民政部門占比為20.6%;除民政部門外的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占比8.97%;紅會系統占比為6.68%。此外,其他社團、民非組織、福利院以及文體衛生機構等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說,民政部門在特定情況下可以接收救災捐贈,2010年度我國自然災害多發,社會捐贈數量相對較大,客觀上使得民政部門接收的社會捐贈較多。
民間公益組織面臨兩極分化
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劉佑平認為,政府對注冊的民間公益慈善組織的政策越來越趨向公平,政府背景的公益慈善組織一家獨大的局面正在被打破,但民間公益組織的發展也面臨著兩極分化的問題,專業化能力、治理能力、公信力比較強的民間公益組織不斷壯大,另一些基層民間公益組織則日益生存困難。劉佑平認為,總體而言,與發達國家成熟的公益組織相比,目前我國公益慈善事業整體上還處于初級階段,大約還有三四十年的差距。
公益組織距建立社會公信力目標尚遠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說,總體看來,大部分公益組織能規范運作和履行基本的信息公開義務,但是由于種種原因,與捐贈人、社會公眾的要求還有不小差距。
對此民政部將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公益慈善組織法規體系。推動《慈善事業法》出臺;推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盡快完成修訂。針對公益慈善組織在捐贈接收管理使用、保值增值、與營利領域的合作環節中的問題,即將出臺具體政策進行規范。還將制定和完善公益慈善組織的行為規范和活動準則。二是優化公益慈善組織發展環境。鼓勵公益組織數量增長,根據差異化的社會需求引導其不斷豐富門類;引導其進入社會服務和社會發展領域;支持基層社會組織的發展。三是健全公益慈善組織內部治理制度。四是加強公益慈善組織監督管理。建立政府監管、公眾監督、內部治理和行業自律“四位一體”的監管體系;加強對社會組織的培育、引導和規范,支持地方探索社區公益慈善組織的發展和管理;完善年度檢查制度,推進社會評估,加強執法監察;打造統一的信息公開平臺,為公眾提供方便快捷的監督渠道。(記者潘躍、周亞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