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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月10日電(記者原春琳)教育部、團中央等五部門今天聯合下發《關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和教育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要建立16周歲以下學齡留守兒童登記制度,以保證將其納入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意見》從提高教育條件保障水平、教育教學水平和社會關愛服務機制建設水平等提出工作任務。
以改善留守兒童教育條件為例,有關部門一位負責人表示,要力爭做到“三優先”:優先滿足留守兒童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優先改善留守兒童營養狀況;優先保障留守兒童交通需要。《意見》給出具體目標:農村寄宿制學校確保每名寄宿生有一個標準床位;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及其他留守兒童集中地區,在國家組織實施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和地方組織實施的營養改善項目中,要建立留守兒童用餐登記臺賬和營養狀況檔案;留守兒童集中地區,合理設置學校或教學點,優先保障留守兒童就近走讀入學,減少上下學交通風險。
至于不斷提高留守兒童教育水平,這位負責人則表示,就是要讓留守兒童在學校里更加受重視、受關懷,保證身心健康的同時多學生活知識和技能,養成良好習慣。他說,主要從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角度出發,就如何提高留守兒童教育水平提出“四加強”:加強留守兒童受教育全程管理;加強留守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加強留守兒童安全教育;加強家校聯動組織工作。
針對逐步構建社會關愛服務機制,主要從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采取多種形式參與留守兒童工作,形成社會關愛體系的角度,提出了加強留守兒童工作的“三支持”:支持做好留守兒童家庭教育工作;支持做好留守兒童社區關愛服務;支持做好留守兒童社會關愛活動。
“說到底,就是要讓留守兒童在校外受到全社會關心,走到哪里都不孤單,都不受傷害,都有幸福感。”這位負責人說。
最新統計數據表明,我國義務教育階段留守兒童達2200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