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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關于組織申報2014年度國家星火計劃項目的通知
國科發計〔2013〕5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廳、委、局(科技特派員管理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根據“十二五”國家科技計劃工作總體部署,為切實組織好2014年度國家星火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請各單位按照2014年度星火計劃的具體申報要求(見附件),認真做好組織申報工作。
二、2014年度國家星火計劃通過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以下簡稱“申報中心”,域名http://program.most.gov.cn)實行網上統一申報。
(一)申請單位操作流程。
1. 注冊。申請單位需要在申報中心網站進行注冊,具體注冊及審核過程請認真閱讀網站說明,并按照有關要求將相關審核資料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資料后,將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單位注冊信息的審核。
往年已經在申報中心登記注冊的申報單位,仍用原單位管理員賬號和密碼登錄,不需要重新注冊。
2. 在線填寫申請材料。根據申請材料填寫說明,在網上認真填寫,確認無誤后在線提交至推薦部門。
(二)申報部門操作流程。
各地方科技廳(委、局)和有關單位登錄申報中心網站,受理申請單位電子文檔,對申請單位上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對有關文件和數據認真核對、審查。在報送書面申報材料的同時,將擬推薦的項目通過申報中心進行網上推薦。
(三)紙質材料須與電子數據內容一致。申報書可從系統中打印,申報材料按要求順序裝訂。
申報中心隨時公布最新的申報注意事項及工作動態,請及時查詢。技術支持聯系方式如下:
電話:010-88659000(中繼線),010-51292636
傳真:010-88654001、88654002、88654003、88654004、88654005
郵箱:program@most.cn
三、國家星火計劃項目書面申報材料寄送和網上推薦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15日17:00。申報單位填報項目截止時間由各項目推薦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進展情況自行決定。由于報送時間相對集中,請各單位做好組織工作,避免網絡擁堵。
四、各單位計劃綜合管理部門要加強管理和協調,嚴格把關,杜絕項目多渠道、跨計劃重復申報。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度國家星火計劃項目申報要求
科 技 部
2013年8月20日
附件
2014年度國家星火計劃項目申報要求
2014年度國家星火計劃落實農村領域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精神,突出體現“科技創業、技術示范、職業培育、惠農富農”宗旨。著力推進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充分發揮農業科技園區、大學新農村發展研究院、農村中小微型企業等創新創業主體的作用,圍繞科技強農惠農富農,加快科技成果向農村轉移,支持涉農中小微企業技術轉型升級,加快農業農村發展方式轉變,推動基層農村科技進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以科技創業帶動農民增收致富和民生改善,為“四化同步”和城鄉統籌發展提供科技支撐。有關要求如下。
一、支持重點 2014年國家星火計劃重點支持先進成熟適用的新產品、技術、農藝等在大面積推廣應用前的技術示范項目和市場前景廣闊、能帶動農民創業,實現增收致富、能促進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的科技創業項目。
二、項目類型 2014年國家星火計劃備選項目分為重點項目和引導項目兩類,項目實施期一般為2年。評審通過的項目將納入國家科技計劃農村領域備選項目庫管理。國家星火計劃將結合戰略發展需要,對入庫項目擇優立項支持。
1.關于重點項目。重點項目申請經費每項60-100萬元,以無償資助為主。根據目前相關管理辦法要求,以項目經費方式下撥,所有支出科目都需符合科技計劃經費使用有關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兵團推薦不超過10項,計劃單列市不超過3項;部門項目按慣例推薦。
2.關于引導項目。引導項目中央財政無經費支持,各地方推薦項目不超過上年數量。
三、項目組織要求(一)推薦要求。本年度星火計劃項目圍繞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進行組織實施,具體要求有: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和行業發展有關規定;
2.項目所涉技術成熟,具產業化前景,有利于農業和農村可持續發展;
3.項目名稱應體現星火計劃定位特點,不得出現公司名稱和品牌,以及“基地建設”、“平臺建設”等字眼;
4.項目申報主體必須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行政部門;
5.項目申報單位應具備有良好的金融、商業和社會道德信譽,較高的技術開發和應用能力以及完成項目所需的其他相關條件;
6.各地推薦項目時需包含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區推薦或申報的項目,對評估結果為優秀或良好的國家農業科技園區予以重點傾斜。
(二)項目推薦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特派員管理辦公室和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行動協調指導小組辦公室部分成員單位為星火計劃項目推薦單位,地方推薦的項目需加蓋科技特派員管理辦公室公章(如無公章可以由省科技廳代章)。
(三)項目組織申報程序。重點項目須填報《國家星火計劃項目申報書》、《國家星火計劃項目可行性報告》。引導項目只須填報《國家星火計劃項目申報書》。各推薦單位經審核論證后,通過申報中心將電子版報送科技部,紙質文件不需報送。各推薦單位還須向科技部報送推薦意見(加蓋公章)和推薦項目匯總表(每頁均須加蓋公章)各一份。推薦意見應寫明申報總體情況和組織審核論證的過程等。各類表格在申報中心或星火網(http://www.cnsp.org.cn)下載。
(四)聯系方式。 1.項目申報咨詢電話科技部農村中心:陳永紅、于雙民,010-68510207、68514065;科技部農村司:秦衛東、張洪剛,010-58881412、58881425。 2.項目推薦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4號,科技部農村中心星火與信息處(郵編:1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