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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民(1879-1936)
原名衍鴻,字展堂,廣東番禺人。國民黨元老和早期主要領導人之一。1901年中舉人。1902年赴日本留學,1905年9月加入同盟會,任《民報》主編,從此成為孫中山主要助手之一。曾先后在南京臨時政府、中華革命黨、廣東非常大總統府及國民黨政府中擔任要職。
1911年12月21日,香港碼頭的一艘兵艦上,有兩人身處密室,從早到晚“屏人熟議”。
這兩位神秘人士,一位是流亡海外16年、剛從歐洲秘密返國的孫中山,另一位是他最信任的助手、剛上任廣東都督一個多月的同盟會南方支部部長胡漢民。他們爭論的主要話題,是孫中山的去留問題——是去滬、寧就任沒有實權的民國首任總統,還是留在廣東練兵以待北伐統一中國。
孫中山認為留在廣州是“避難就易”,不利于推翻滿清組織統一政府的大局。最后,胡漢民“亦覺所見不如先生之遠大”,同意隨孫北上。由于時間倉促,胡漢民來不及安排廣東軍政府的工作,只得讓廖仲愷帶了一封信給陳炯明,讓陳代理都督。
這一天討論的結果,對民國的產生至關重要。常常固執己見的書生革命家胡漢民,放棄自己的意見,追隨孫中山組建了民國第一屆臨時政府。終其一生,在大是大非的問題上,他都選擇了支持孫中山。
從書生到革命家
胡漢民第一次見到孫中山,是在1905年9月1日。那年他26歲,正與汪精衛等一幫廣東青年在日本法政大學苦讀西方政治法律。
那天,孫中山來到胡漢民租住的公寓,一見面就講述三民主義。聽罷,胡漢民提問道:“革命本素志,民族主義、民權主義,但絲毫無疑義矣,惟平均地權,民生主義,猶有未達之點。”孫中山馬上來了興致,滔滔不絕地講起他在歐美考察的見聞,堅信“平均地權”可以解決資本主義貧富懸殊、社會革命迭起的弊端。
只有書本知識的胡漢民霎時茅塞頓開,當即加入了同盟會,同時加入的還有他的妻子和妹妹。
10月6日,保皇派在東京舉行每年一次的“戊戌庚子死事諸人紀念會”。胡漢民登臺演說三小時,駁斥“保皇就是愛國,革命必至亡國”的論調為“利用死人欺騙生人”。臺下的聽眾拍掌稱快,保皇派竟然沒人敢上臺爭辯。胡漢民一戰成名,聲名鵲起。11月,《民報》創刊,胡漢民任主編兼主筆。他主編了5期《民報》,與梁啟超的《新民叢報》進行論戰,由此成為同盟會的筆桿子。
1907年3月4日,胡漢民告別剛分娩三日的妻子,追隨被日本政府驅逐的孫中山到南洋策劃舉義,開始了他的革命家生涯。他先后參與了惠州、黃岡、河口、廣州新軍等起義,主要負責籌餉、運械工作。
書生胡漢民第一次參加革命實戰,是在1907年10月的廣西鎮南關起義。
那天他隨孫中山一起登炮臺,空腹跋涉六小時到達山頂時突然暈倒。醫生出身的孫中山急忙將他平臥,慢慢地抬他的腳,胡才睜眼蘇醒。休息至天亮后,胡漢民方登上炮臺,與孫中山一起發炮轟擊敵兵。這也是孫中山第一次親歷戰場。
策劃廣東起義成都督
胡漢民自幼身體孱弱。13歲那年,固執的父親患病數月卻不肯換醫生治療。病逝后,悲憤的胡漢民奔入廚房取刀欲砍殺醫生,醫生聞風而逃十年不敢回鄉。15歲母逝,之后一哥兩弟一姐也相繼病死,少年胡漢民哀傷憔悴,營養不良。而他耿介自負、沖動剛直的性格,成為他日后政治舞臺既有所成、又有所失的一個重要因素。
1910年3月,在新加坡的胡漢民聽聞汪精衛暗殺未遂被捕,流涕大呼:“精衛死矣!精衛死矣!”半夜夢汪精衛被判死刑,胡漢民放聲大哭。隨后四處籌款準備上京營救,款項不足,乃與陳璧君攜百金至澳門賭場孤注一擲,輸光后狼狽而回。孫中山批評他:“中于感情,而失卻辯理力,我不意子亦如是也。”
1911年4月,黃興、胡漢民等發動了廣州“三·二九”起義。起義前夕,胡漢民夫婦安排了后事,將獨生女胡木蘭托給一位老人照料,在一塊布上寫了他們的名字、籍貫,縫在木蘭的衣服上。
起義失敗幾個月后,武昌起義爆發。10月25日,廣東各社會團體聚會,要求獨立。兩廣總督張鳴岐表示贊同,11月1日卻又出爾反爾取消獨立。胡漢民等決定一方面發動民軍進入省城,另一方面利用水師提督李準與張鳴岐的不和策動李準反正。他親筆致函李準,分析大局,曉以利害,并表明革命黨人不會追究他之前鎮壓“三·二九”起義的責任。解除了后顧之憂的李準再三權衡下,終于定于11月9日反正。
李準在準備妥當下,告知張鳴岐已決定向革命軍投誠。本欲再次獨立的張鳴岐急忙向龍濟光求助,龍不肯。孤立無援的張鳴岐只得于8日晚倉惶逃離廣州。臨走前,將庫銀作為軍餉發給龍濟光軍隊。大小官員臨逃時,又將官庫洗劫一空大撈了一筆。
11月9日,廣東各界開會,選舉胡漢民為廣東都督。當日晚,胡漢民一行8人抵廣州就任,馬不停蹄地轉入更為復雜的建立和鞏固新政權的工作。
臨時政府“第二總統”
1912年元旦,孫中山在南京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任命胡漢民為臨時政府秘書長。這一年,胡漢民34歲,年輕氣盛、銳意革新。
孫、胡同寢一室,每日通宵達旦地議事。當時臨時政府最大的困難是財政問題。一次安徽前線求軍餉,孫中山大筆一揮撥20萬,胡漢民持手令去國庫一看,“僅存十洋(銀元)”。胡漢民挪用了粵軍軍費,好不容易東拼西湊了10萬交給來使,來使還抱怨胡不執行孫的命令,胡漢民唯有苦笑不做解釋。多年以后,孫中山對兒子孫科總結與胡漢民的關系時說:“漢民縱不能代我辦事,必能代我所過。”
在臨時政府三個月的任期內,胡漢民致力于建立各項典章制度,并發布了大量的政策法令,如嚴禁刑訊體罰、禁止官吏非法擾民、禁止販賣人口、嚴禁鴉片等。
胡漢民的堂嫂買了個丫頭,丫頭有天做錯事被體罰,丫頭父親到警察廳去告狀。警察廳長詢問胡漢民的意見,胡告知:“現在是什么時代,人口怎可買賣?”結果,這個丫頭被判還給了她父親。堂兄找他理論,胡當即駁斥。
一位總統府的沈姓庶務長強征民間車馬,胡作非為,胡漢民將他交付江蘇都督處以死刑。繼任的庶務長兼衛隊長應夔丞(此人后來策劃刺殺宋教仁)漸漸飛揚跋扈,胡又欲殺之,在孫中山的勸阻下將其撤職了事。
實業總長張謇推薦十余門徒任總統府秘書,胡漢民認為不合適拒絕錄用。張謇大為不滿,譏諷胡是“第二總統”。
汪精衛開解胡漢民:“惟負責,故有此謗;毀之,適以譽之耳。”
(本文撰寫時參考了周聿莪、陳紅民所著《胡漢民評傳》《胡漢民自傳》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