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按BIE規定,有意舉辦世博會的國家不得早于舉辦日期的九年,向BIE提出正式申請,并交納10%的注冊費。申請函包括開幕和閉幕日期、主題,以及組委會的法律地位。BIE將向各成員國政府通報這一申請,并告知他們自通報到達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他們是否參與競爭的意向。
考察:
在提交申請函的6個月后,BIE執行委員會主席將根據規定組織考察,以確保申請的可行性。考察活動由一位BIE副主席主持,若干名代表、專家及秘書長參加。所有費用由申辦方承擔。考察內容是:主題及定義、開幕日期與期限、地點、面積(總面積,可分配給各參展商面積的上限與下限)、預期參觀人數、財政可行性與財政保證措施、申辦方計算參展成本及財政與物質配置的方法(以降低各參展國的成本)、對參展國的政策和措施保證、政府和有興趣參與的各類組織的態度,等等。
投票:
如果申辦國的準備工作獲得考察團各項的支持,全體會議將按常規在舉辦日期之前八年進行投票選擇。如果申辦國不止一個,全體會議將采取無記名方式投票表決。
若第一輪投票后,申辦國獲三分之二票數,該國即獲得舉辦權。若任何申請均未獲三分之二票數,將再次舉行投票,每次投票中票數最少的國家被淘汰,隨后仍按三分之二票數原則確定主辦國。當只有兩個國家競爭時,根據簡單多數原則確定主辦國。
注冊:
獲得舉辦權的國家要根據BIE制訂的一般規則與參展合約(草案)所確定的復審與接納文件,對展覽會進行注冊。注冊申請應在開幕日之前五年提交給BIE。這也是主辦國政府開始通過外交渠道向其它國家發參展邀請的時間。注冊意味著舉辦國政府正式承擔其申請時提出的責任,認可BIE提出的標準,以確保世博會的有序發展,保護各成員國的利益。BIE在收到注冊申請時,將向舉辦國政府收取90%的注冊費,其金額按BIE全體會議通過的規則確定。
世界博覽會是一個富有特色的講壇,它鼓勵人類發揮創造性和主動參與性,它更鼓勵人類把科學性和情感結合起來,將種種有助于人類發展的新概念、新觀點、新技術奉獻在世人面前。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解決人類面臨的諸多問題、推動世界和平與發展是中國人民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們已經為此作出了長期艱苦的努力。中國政府支持上海申辦2010年世界博覽會,希望和世界各國人民一起,進一步交流、研究、探討解決人類面臨問題的方法,為謀求共同發展和普遍繁榮,作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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