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文化場所已回收“消費券”25萬張
今年1月,浙江杭州市首次發放了1億元的市民消費券。從3月底開始,第二階段近6億元的消費券開始陸續發放。按照杭州市的規定,這些消費券除了在指定商貿企業用于購買商品,還可以在指定服務單位用于文化消費。第一階段,消費券指定使用的文化場所有20余家,其中電影院10家、書店6家、劇院6家;第二階段,增加了35家書店、2家娛樂場所,總數達到57家。
據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最新統計,消費券在杭州助推了一場文化消費熱潮:從1月24日至4月1日,消費券指定使用的文化場所共回收消費券250249張,面值總額50多萬元。其中,18萬多張消費券用于書店,約占72%;5.8萬多張消費券用于電影院,約占23%。另據統計,今年春節前后消費券使用高峰時段,幾大主要影院收入比去年同期翻了一番。
為吸引更多市民群眾將消費券用于文化場所,杭州市第二階段消費券使用“文化娛樂行業定點企業管理辦法”中規定,在一般優惠促銷活動或標價的基礎上,圖書消費按消費券面值的5%優惠,也就是說100元消費券可以購買105元的圖書;電影、演出等娛樂消費按不低于消費券面值的20%優惠,即100元消費券可以當120元使用。
許多消費券指定使用單位紛紛推出優惠服務舉措。像電影院推出“持消費券送免費電影”活動,使用兩張消費券可以贈送一場指定電影;浙江勝利劇院推出“越劇戲迷會”會員卡,除了會員七折優惠外,使用消費券還可再享受八折優惠。
僅靠消費券是不夠的(快評)
聞 白
“消費券”這個詞近期變得越來越熱。與各地推出各種旅游消費券不同,滬杭兩地推出了“文化消費券”。雖然“埋單”方不同,用途不同,但目的是一樣的,那就是刺激國民消費,擴大文化內需。
經濟不景氣的時候,人們更愿意從文化產品中尋求精神慰藉。文化產業這種“逆經濟周期而上”的特點,已經被多次證實。在這種思路指導下,發放消費券,尤其是給低收入人群發放消費券,爭取把大家吸引到書店、影院或卡拉OK廳,在經濟寒冬中,給“文化暖流”再添一把柴,再加一把火,聽起來確實是個不錯的主意。各地傳來的統計數據,也著實令人欣慰。
不過,必須要看到的是,擴大文化內需,壯大文化產業,消費券的刺激作用其實非常有限。換句話說,這種一時的刺激是個辦法,但不能解決根本問題。試想,這個月的券用完了,下個月呢?下一年呢?比發券更重要的,是創新方式釋放百姓的文化消費能力,解決好我國在文化事業上的投入不足、投入方向上的偏差等問題,把電影、圖書、娛樂等文化消費偏高的價格適度降下來,給老百姓多建一些文化站、平價影院、農家書屋等普及型的文化娛樂場所,這樣,百姓才能真正消費得起文化。那時,即使你不發券,他也會主動來“買文化”。
記者 曹玲娟 江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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