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陳德銘4日下午在國務院新聞辦發布會上說,根據《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點是水能、生物質能、風能和太陽能。
陳德銘表示,近年來,世界經濟發展加快,全球能源需求迅速增長,能源、環境和氣候變化問題日益突出。大力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資源,減少化石能源消耗,保護生態環境,減緩全球氣候變暖,共同推進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已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他說,今后一個時期,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點是水能、生物質能、風能和太陽能。
國家將采取五項措施應對發展可再生能源中的困難
陳德銘表示,我國現在的可再生能源規模很小,只有8%。發展中的困難也很大,中國政府將采取五項措施來應對這些困難。
第一,在政策上加以積極引導,這包括價格政策。政府鼓勵使用風能和太陽能,把這部分更高的費用攤到電價上,這就是費用分攤機制。第二,采取財政和稅收的優惠政策,包括建立專項基金給予補助,也包括減免稅收。第三,培育市場。市場是十分關鍵的,市場的培育也包括對市場份額的強制和對市場環境的改善。第四,加強可再生能源開發的能力建設,主要是指對這個方面的科研的投入、教育的投入以及人的培養。第五,加強對可再生能源的意義和利用方法、途徑的宣傳,提高全社會公民的意識,提高所有人民參與的程度。
我國將投資2萬億元發展可再生能源
陳德銘說,要實現《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的任務,2020年以前需要總投資2萬億元人民幣。按照近期通過的《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今后15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總目標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解決偏遠地區無電人口用電問題和農村生活燃料短缺問題,推行有機廢棄物的能源化利用,推進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產業化發展。《規劃》還提出了三個具體目標,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是逐步提高優質清潔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力爭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占到能源消費總量的10%,2020年提高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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