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長周濟出席本次發布會 攝影 中國網 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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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12日上午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中國高等教育將形成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和勤工助學等多種方式并舉的資助政策體系。其中:解決家庭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中等職業教育將形成國家助學金、學生頂崗實習、工學結合、學校減免學費的資助政策體系。
在發布會上,教育部部長周濟用一句話概括了新的資助政策體系:“每年資助500億,受助學生2000萬”。他也介紹了新資助政策體系的內容與特點。
新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內容
1. 高等教育
---中央繼續設立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圃谛I刑貏e優秀的學生。每年獎勵5萬人,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資金由中央負擔。
---中央和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圃谛I衅穼W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年獎勵資助51萬人,平均約占全國高校在校生總數的3%,獎勵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適當向國家最需要的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傾斜。中央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負擔。地方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擔。
---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年資助340萬人,平均約占在校生總數的20%,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每生每年1000元-3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
---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現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貸盡貸。對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后自愿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從事第一線工作且服務達到一定年限的,國家實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試點工作。從2007年起,對教育部直屬的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等六所師范大學新招收的師范生,實行免費教育。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
---高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6%的經費。用于學費減免、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勤工助學、校內無息借款、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方面的開支。
---進一步落實、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相關優惠政策措施。
2.中等職業教育
---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國家助學金面向所有根據國家規定批準設立并備案、實施中等學歷教育的各類職業學校,包括公辦和民辦的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職業技術學院附屬的中專部和中等職業學校等。資助對象為中等職業學校在校一、二年級所有農村戶籍的學生和縣鎮非農戶口的學生以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與地方財政共同負擔。
---實行工學結合、頂崗實習、半工半讀制度。中等職業學校在校三年級學生通過工學結合、頂崗實習獲得一定報酬,用于支付學習和生活費用。
---中等職業學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費減免、校內獎學金、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方面的開支。
---有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要實行“綠色通道”制度。對攜有可證明其家庭經濟困難材料的新生,可先辦理入學手續,根據核實后的家庭經濟情況予以不同方式的資助,再辦理學籍注冊。
新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特點
1.制度設計著眼于系統性和長期性。一是主要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同時又鼓勵優秀學生。國家獎學金獎勵對象是高校中特別優秀的學生,不論家庭經濟是否困難,都可以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對象是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學生。國家助學金主要是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問題。二是既增加財政助學投入,又注重多種渠道助學。新的資助政策體系在大幅度增加財政投入的同時,積極拓寬助學渠道,完善和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要求學校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經費用于助學,鼓勵捐資助學等。三是既有政策體系的統一性,又兼顧地區差別。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采取了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經費合理分擔的辦法,在資金投入、資助范圍、資助標準及資助方式等方面,統籌考慮中央和地方,兼顧地區差別,使之更加科學合理、符合實際,體現了政策體系的整體設計。四是既資助困難學生,又注重改善教育結構。助學政策不僅是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而且鼓勵學生學習國家最需要的專業或接受職業教育。
2.資金分擔更加合理。國務院《意見》明確了各方資金投入責任。國家獎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負擔。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中央所屬院校,由中央負擔。地方所屬院校,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具體分擔的比例,參照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辦法,并按照生源地原則確定。根據生源地原則,中央與地方的分擔比例,東部地區招收西部和中部地區生源學生的,執行西部和中部政策;中部地區招收東部和西部地區生源學生的,執行中部和西部政策;西部地區學生不論生源全部執行西部政策。從經費負擔的總體情況看,中央拿了大頭,對中西部地區給予了傾斜,對東部地區也給予了合理的支持。此外,《意見》中還強調了學校的助學責任。
3.資助保障水平顯著提高。從資助范圍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資助面為在校生總數的3%;高校國家助學金由過去的3%擴大到20%;中職國家助學金由過去的5%擴到90%。從資助強度看,國家獎學金由過去每生每年4000元,增加到8000元。新設立的國家勵志獎學金為每生每年5000元。高校國家助學金由過去生均1500元,增加到生均2000元。中職國家助學金由過去生均1000元,增加到生均1500元。
4.政策導向作用明顯。一是通過加大對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資助力度,吸引更多的初中畢業生報考中等職業學校,促進中等職業教育發展、優化高中階段教育結構。二是在國家獎助學金的安排上,不搞平均分配,考慮不同類別學校和不同專業的特點,適當向國家最需要的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傾斜,引導學生學習國家最需要的專業,促進高校進一步優化學科專業結構。三是通過實施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促進我國人才資源的合理分布。四是發揮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擔比例的杠桿作用,鼓勵學校面向經濟欠發達地區擴大招生,促進區域教育協調發展。同樣,高校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面為20%,也不是各個地區高校的資助面都是20%,財政部、教育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比例。
5.財政助學投入大幅度提高。2006年,中央財政直接安排的高等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助學金經費只有18億元,地方財政投入也非常有限。新的資助政策體系建立后,中央和地方財政2007年下半年投入的經費將達到154億元左右,其中,中央財政投入95億元,地方財政投入約59億元左右。2008年全年,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將達到308億元左右。新資助體系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學的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和學校安排的助學經費將達500億元,每年將有約400萬大學生和1600萬中職學生獲得資助,將為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學問題,提供強有力的財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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