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9月16日上午舉行的“創業富民創新強省--浙江省又好又快發展”情況介紹會上了解到,2006年,浙江省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7335元,居全國各省區首位;農村全面小康的實現度達到68.1%,也居全國各省區之首。 “目前,浙江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數2939萬人,參合率達到87%;249.6萬名被征地農民參加了社會保障;農村五保集中供養率達到92.5%。”……今天上午,浙江省農辦副主任邵峰向記者們透露了這樣一組數字。 邵峰介紹,近年來,浙江省積極探索農村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尤其是完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低保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把農民工納入企業職工社會保障,積極探索建立農業勞動者養老保險制度。
如今,越來越多浙江農民可與城市人一樣享受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事實上,在浙江各級黨委政府的努力下,農村和城市生活的差距正在越來越小。
累計整治建設總投入614億元 完成1181個示范村
“浙江正在創新村莊建設方式,積極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大力推進農村新社區建設。把深入實施‘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作為統籌城鄉發展、全面改善農村民生、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龍頭工程來抓,加快把傳統村落社區改造成文明和諧的農村新社區。”邵峰表示。目前,浙江全省累計整治建設總投入614億元,累計完成1181個示范村、10303個整治村的建設任務。
農村低保對象平均低保標準每月149.65元 位居全國前列
據統計,2006年,浙江全省共有農村低保對象53.98萬人,平均低保標準每月149.65元,實現了應保盡保。完善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鎮“三無”人員集中供養制度。全省農村五保集中供養率92.4%,年人均集中供養標準5005元。全省共有2939萬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截至2006年,浙江省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數達2936萬人,參合率達86%,人均籌資水平達到81元。2006年底,農民工參加工傷險145萬人,參加醫療保險200萬人。
保障失地農民權益 249.6萬名被征地農民參加了社會保障
據介紹,浙江省率先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2005年以來新增的被征地農民實行“即征即保”,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234萬名被征地農民納入保障,其中196萬名被征地農民參加了基本生活保障,有88萬人已按月領取基本生活保障或養老金。浙江省農辦副主任邵峰在回答記者提問時還介紹了浙江在保障失地農民利益方面的一些創新舉措。一是提高補償標準,實行片區綜合價制度。以前不同用途的土地征用價格是不同的,實行片區綜合價格以后,在平均補償利益提高的同時,也方便政府進行協調。二是對失地農民進行無償培訓,直到失地農民就業為止。三是實行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已經有240多萬人獲得保障。四是大項目帶動下的征地,都會進行集中安置。
浙江省農辦副主任邵峰(中國發展門戶網 黃玉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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