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正值春耕大忙時節,中央財政今年安排了3億元資金用于農機購置補貼,地方各級財政按照中央1號文件要求也紛紛加大了農機補貼投入,截至目前地方各級財政落實農機購置補貼資金達8億元左右。
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司長王智才在30日召開的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會議上說,中央財政今年的補貼資金投入總量比上年增加了3倍多,實施縣數達500個,重點向優勢農產品集中的主產省、主產縣傾斜,向種糧大戶、農機大戶傾斜。在補貼機具種類上,中央資金用于補貼6大類18個品種的機具,包括大中型拖拉機類、耕作機械類、種植機械類、植保機械類、收獲機械類、糧食干燥機械類等。突出了糧食生產機械,旨在提高糧食生產機械化水平,促進糧食繼續穩定增產。
地方各級財政的投入總量比去年翻了一番。特別是全國有三分之二的省份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其中省級財政投入量達到3000萬元以上的有吉林、黑龍江和江蘇,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有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浙江、安徽、山東、河南、廣東、陜西、四川和重慶。
王智才認為,今年的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實行“陽光操作”,制度性強。財政部、農業部聯合印發了《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這一辦法在堅持補貼目錄實行競爭擇優篩選制、補貼實行集中支付制、受益實行公示制、管理實行監督制、成效實行考核制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農、財兩部門的職責,簡化了資金使用運作程序,規范了補貼機具選型制度。參照競爭性招標的機制和程序,組織開展競爭擇優篩選,形成年度補貼機具目錄,供農民在目錄內選擇適合自己的機型。這種競爭擇優篩選目錄制方式,既體現了補貼機具選型市場化運作,又充分尊重了農民購買機具的自主權。(記者董峻)
新華網 200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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