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政司司長史耀斌近日表示,“十一五(2006-2010年)”期間,中國將調(diào)整原油資源稅計征辦法,由現(xiàn)在的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
史耀斌表示,中國目前按照石油開采量計征資源稅,每噸最高征收30元人民幣資源稅。“十一五”期間,中國將根據(jù)石油價格來計征資源稅。
從今年3月26日起,中國開始對石油商征收“特別收益金”。這種特別收益金或稱資源稅,通常也被人們稱為“暴利稅”。中國今年開征的“暴利稅”規(guī)定,石油開采商銷售國產(chǎn)原油因價格超過一定水平(每桶40美元)所獲得的超額收入,將按比例征收特別收益金。當原油價格超過每桶60美元時,按最高比例40%征收。
今年上半年,國內(nèi)三大石油商共繳納了159.88億元的石油特別收益金。中石油副董事長兼總裁蔣潔敏預(yù)計,如果下半年油價繼續(xù)維持在每桶60美元左右水平,僅中石油一家今年可能就需要上繳300億元的特別收益金。(李雋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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