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11日)從廣東省地稅局獲悉,截至3月9日,廣東省地稅系統(tǒng)受理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稅自行申報的納稅人共13.71萬人,位居全國各省市之首。預計廣東省自行納稅申報人數將超過15萬人,省地稅局下一步將全面啟動納稅申報提醒服務。
昨日上午,廣東地稅納稅服務志愿者總隊在天河宏城廣場開展以“志愿服務納稅人,廣東地稅創(chuàng)和諧”為主題的納稅服務志愿者活動,重點圍繞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宣傳咨詢輔導志愿服務活動。省地稅局副局長歐斌介紹,據統(tǒng)計,截至3月9日,廣東省地稅系統(tǒng)受理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稅自行申報的納稅人共13.71萬人,位居全國各省市之首。其中有兩成納稅人采用網上方式申報。從目前掌握情況看,全省自行納稅申報分布不平衡,跟經濟發(fā)展狀況相適應,主要集中在廣州、深圳及珠三角地區(qū)。其中廣州市有6萬多人、深圳有近3萬人、東莞有1萬多人。自行納稅申報的人群主要集中在金融、電力、電信、房地產、文體明星、俱樂部、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高收入行業(yè)。已申報的情況中涉及退補稅,其中退稅額為幾十萬元,補稅為1000多萬元。具體情況稅務機關需進一步核實。
此外,預計廣東省自行納稅申報人數將超過15萬人。目前仍有一部分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未自行申報,廣東省地稅局表示,達到規(guī)定標準的納稅人應在3月底以前自覺履行自行納稅申報義務,逾期不辦的納稅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下階段,省地稅局將全面啟動納稅申報提醒服務,推進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比如發(fā)信息、寄信、公告等方式,提醒符合條件但未自行申報的納稅人。
相關規(guī)定
如納稅人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即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如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因此造成不繳或少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罰款。此外,構成偷稅的,將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作者:羅斯丁李向新實習生黃雅熙(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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