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科工委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將于10月1日起實施的《船舶生產企業生產條件基本要求及評價方法》是船舶生產企業的行業最低門檻,今后將以此標準規范行業管理、企業改造和新建船廠。
在行業準入標準的基礎上,國防科工委還在推進另一部法規性文件起草《船舶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目前它已列入2007年國務院立法計劃。
國防科工委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張相木表示,發許可證可使推薦性的標準變成強制性的要求,目前由國防科工委牽頭的《船舶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起草工作業已完成并上報國務院,國務院法制辦已征求過有關部門的意見。國防科工委在完成幾個省市的調研后,將就有關問題上報國務院進一步答復。
國防科工委副主席金壯龍認為,《船舶生產企業生產條件基本要求及評價方法》是我國第一部船舶生產企業的行業準入標準。它不僅對規范我國船舶生產企業管理,提高船舶建造質量,保障航運生產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對于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產業升級,引導和促進船舶工業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據統計數據顯示,隨著世界造船中心大轉移速度加快,我國早已從中獲利不菲。2006年,全國造船完工量1452萬載重噸,新承接船舶訂單4251萬載重噸,手持船舶訂單6872萬載重噸,分別占世界市場份額的19%、30%和24%。
但我國造船行業市場經濟秩序一度混亂,生產企業素質參差不齊。2005年4月以來,我國四部委開展了全國“低質量船舶專項治理”,納入本次專項治理范圍的造船廠(點)共1050家,竟占到造船企業總數的三分之一,通過專項治理,各地共關停并轉造船廠(點)457家。
張相木認為,在標準制定過程中,已經兼顧了不同級別企業的不同情況,預計將有50%-60%的企業可達到新標準要求,另外20%-30%的企業通過技術改造也可滿足這個標準。還有一些企業可能要進行相當程度的改造升級才能達到要求。
國防科工委希望通過這些標準和法規,最終實現其目標,即到2015年,我國船舶行業形成內容先進、結構合理、功能齊全的標準體系。使船舶標準整體水平達到或者接近同時期的國際標準水平,以滿足我國船舶行業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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