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北京市出臺了土地增值稅清算細則,此舉直接引起了有關各界對土地增值稅的關注。據《中國財經報》報道,中國稅網涉稅風險研究室有關專家指出,清算土地增值稅雖然提高了房地產發展商房子的成本,但不會對房價的上漲產生直接的影響。
土地增值稅實施細則規定,對納稅人在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確定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據以計算增值額的,可以預征土地增值稅,待該項目全部竣工、辦理結算后再進行清算,多退少補。從實際情況看,各地稅務機關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的征管中,也一直執行條例和細則的有關規定,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項目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預征土地增值稅,并在結算后進行稅款清算,多退少補。因此,可以說土地增值稅清算是該稅種開征后就一直存在的一項日常征管工作。
專家指出,由于對房地產開發項目已經預征了土地增值稅,而清算是在房地產開發項目已經全部或大部分銷售完畢后才進行的,因此,通知的出臺在政策上不會額外增加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收負擔,也不會加重購房者的經濟負擔。
專家指出,清算土地增值稅無疑會加大房地產發展商建房子的成本。但在市場經濟中,價格只取決于供求關系,而與成本無多大關系,只有在過去計劃經濟的年代,才會根據產品的成本定它的價格,所以,清算土地增值稅雖然提高了房地產發展商房子的成本,但不會對房價的上漲產生直接的影響。說白了,如果市場上沒有人要你的房子,你就得降價出售,虧本了你也得降價;反過來,市場上如果搶購你的房子,即使這房子是別人白送給你的,對你來說成本是零,你也可以按市場的價格銷售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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