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參軍路線圖”,非公有制企業有望順利參與軍工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國防基礎科研項目、軍工配套科研項目以及軍工企業的改組改制。
昨日,由國防科工委制定的《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指南》(下稱《指南》)正式公布。國防科工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指南》的發布將對積極穩妥地引導非公有制經濟規范有序地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起到重要作用。
這位負責人稱,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有利于借助非公有制企業的靈活機制、雄厚資金和高新技術儲備,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有利于增強國防科技工業自主創新能力,提高武器裝備研制生產能力和水平,促進國防科技工業體制機制創新,對加快建立國防科技工業社會化大協作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這一《指南》,非公有制經濟可參與我國國防科技工業的五項具體領域。
《指南》明確,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的具體范圍包括:軍工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國防基礎科研項目、軍工配套科研項目;軍品科研生產任務;軍工企業的改組改制;以及采取多種方式與軍工企業合作,參與軍民兩用高技術開發及其產業化發展。
根據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的范圍不同,《指南》對參與企業應具備的資質條件作了規定:
非公有制企業從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目錄范圍外的科研生產活動,根據其承擔的軍品任務重要程度,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經有關部門審查認證,取得相應等級的保密資格認證、質量體系認證,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
此外,非公有制企業參與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目錄范圍內的科研生產活動,需按照《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實施辦法》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同時獲得保密資格認證、質量體系認證,并具有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是申請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的必要條件。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實施分類受理和申請管理。
對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的具體范圍,《指南》明確了五大方面:軍工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國防基礎科研項目、軍工配套科研項目;承擔軍品科研生產任務;軍工企業的改組改制;可采取多種方式與軍工企業合作,參與軍民兩用高技術開發及其產業化發展。
《指南》規定,非公有制企業申請或已參與國防科技工業建設的,應在所在地省級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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