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產地保護和生產環境監測力度
農產品產地環境安全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基本保障。近年來,農業部門積極采取措施,加大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力度。
一是出臺相關法規和規章。農業部制定了《農產品產地安全管理辦法》,全國已有23個省(區、市)頒布了《農業環境保護條例》,明確規定要加強農業環境質量監測與管理,防治農業環境污染。二是加強環境監測與管理。建立產地監控和評價機制,監控農產品產地安全變化動態。初步掌握了重點區域的農業環境質量狀況和變化趨勢,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三是推廣農業清潔生產技術。引導農民采用農業清潔生產技術,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同時,組織各級農業部門廣泛開展農業環境污染事故調查處理,防止農業環境污染的擴散和蔓延,減少農產品污染。
三、強化農業投入品監管和生產源頭治理
近年來,農業部陸續開展了農藥及農藥殘留、獸藥及獸藥殘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水產品中藥物殘留專項監控計劃,深入開展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執法檢查,嚴厲查處違法銷售、使用禁用藥物和化學物質的行為。
2007年1月1日起,國家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種高毒農藥在國內的銷售和使用。各級農業部門積極采取措施,開展5種禁用高毒農藥的查獲收繳工作。上半年全國農業部門共查獲收繳5種禁用高毒農藥488.7噸,從源頭上保障了農產品質量安全。
強化農資市場檢查。開展農資打假專項行動六年來,各地累計出動執法檢查人員652萬多人次,查獲各類假劣農資產品105.6萬多噸,有效防止了假劣農資進入農產品生產領域。
四、例行監測制度不斷完善
農業部自2001年開展例行監測工作以來,共檢測蔬菜樣品8.3萬個,畜產品4萬個,水產品1500多個,獲得有效數據110萬個。目前,例行監測內容包括對全國37城市蔬菜中農藥殘留,36城市畜產品中“瘦肉精”污染,以及22城市水產品中氯霉素和硝基呋喃污染的監測,農業部根據監測結果定期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
同時,全國已有30個省(區、市)結合實際,開展了省級例行監測工作。目前,部、省兩級相結合的例行監測網絡已基本形成,覆蓋范圍和品種也不斷擴大。通過例行監測工作的開展,各地以監測結果為依據,及時發現突出問題,找準薄弱環節和工作切入點,采取針對措施,有力地推動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向縱深拓展。
五、農業標準化能力顯著增強
“十五”期間,農業部共組織制定農業國家標準800余項、行業標準2235項,指導各地制定農業地方標準8000余項,是此前農業標準總量的1.6倍,標準范圍拓展到農產品生產全過程,內容延伸到加工、包裝、貯運等各環節,基本建立起以國家和行業標準為主體,地方標準為配套,企業標準為補充的農業標準體系。
組織創建國家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區539個,農業標準化示范縣(場)100個,引導各地建設省級標準化示范區近3500個,帶動面積超過5億畝。標準化推動規模化和產業化,促進了農民增收和農業生產方式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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