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強調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小產權房。但記者昨日調查發現,部分小產權項目仍舊高調出售,而購買者很多都是“城里人”。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接受采訪時表示,對于嚴重違背土地規劃的小產權項目要進行拆除;已成規模的項目須補交地價款轉變土地性質。
“我們已看到消息,但您放心,我們還會繼續賣,不會受影響的。”北京通州區“月亮灣曉鎮”小產權項目樓盤的銷售人員告訴記者,目前,該項目已賣到4500元/平方米,比剛開盤時漲了將近2000元。記者致電另一處小產權房項目——“環湖小鎮”售樓處,銷售人員向記者保證,“目前購買房子當即就可以辦理入住手續,已經辦理入住的房子怎么可能叫停?”
長期以來,地方集體建設土地出讓規范缺失以及開發商違規操作等原因導致小產權房處于“剪不清,理還亂”的境地。在分析小產權房目前存在的問題時,北京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陳國強認為,部分小產權房開發商是鉆了政策不明的空子。
今年6月,建設部曾提醒廣大市民不要購買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并表示“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但記者持續跟蹤北京郊區的多個小產權樓盤發現,半年來并未停止銷售。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農村集體土地不允許進行房地產開發,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不允許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成員銷售。
昨日,記者致電建設部,問及對已購買的小產權房及在建項目如何處置時,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務院的規定剛剛出來,還沒有什么具體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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