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經歷冰火兩重天的樓市,又迎來新一輪的調控厲政。昨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土地閑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土地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收土地閑置費,對閑置土地特別是閑置房地產用地要征繳增值地價。
記者了解到,這些規定在之前的相關法律法規中都有所提及。本次國務院重申,從嚴和從緊執行的意圖非常明顯。業內人士分析,國家從嚴和從緊打擊囤地的思路顯露無疑,開發商囤地將更為艱難,今年廣州樓價極可能繼續盤整。
解讀一
收閑置土地,關鍵看執行力度
政策原文:嚴格執行閑置土地處置政策。土地閑置滿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條件的,也應采取改變用途、等價置換、安排臨時使用、納入政府儲備等途徑及時處置、充分利用。土地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收土地閑置費。
解讀:經濟學家鐘偉曾發布一份數據,全國開發商囤地10億平方米,其中廣東房企占據一半。對于閑置土地的處理,廣州之前執行的政策與本次新政一致。不過,中原地產項目部總經理黃韜表示,在處理閑置地上,廣州市政府一直不到位,“多是整改、發通知催促開工,真正處罰,以及收回的極少”。他認為,現在各方面的政策是有了,就看如何執行。經緯地產項目發展及研究部副經理吳定金也表示,如何定義閑置是難題。“開發商總是有辦法的,用推土機推一下算不算閑置?多次改規劃延遲開工又算不算閑置?”
解讀二
征繳增值地價,如何操作需明確
政策原文:對閑置土地特別是閑置房地產用地要征繳增值地價,國土資源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訂具體辦法。
解讀:黃韜表示,對于增值地價,在操作上比較難。比如說增值部分如何評估,又按怎樣比例增收?假如土地貶值了,政府是不是要補貼開發商呢?吳定金表示,增值地價對閑置未滿兩年的地塊影響大,“這段時間廣州樓市行情不好,一些項目封盤不開發,想等待樓市回暖,增值地價的征繳,將讓他們難受”。
疑問
是否嚴打地產?房價走勢不明朗
合富輝煌首席分析師認為,國務院《通知》的出臺,對整個市場會有一定影響,但不能以此斷定政府打壓房地產行業。他認為,決定一個城市房價的根本仍然是需求,廣州剛性需求關系并未變化,政策大幅干預樓價的可能性不大。
吳定金認為,廣州樓價在盤整中已經觸底,很難有大降的空間。最近合理定價的金域藍灣、萬科金色荔苑、粵海麗江花園等都取得熱賣,房價已回歸理性,將緩慢回暖。但中原地產項目部總經理黃韜表示,政府政策頻出,對樓市影響明顯,2008年將是一個調控之年,樓價將不斷盤整。
廣州2007年收地記錄
◎7月23日:收回37宗閑置土地,用地面積約84萬平方米。
◎8月1日:收回80宗閑置土地,用地面積達139萬平方米。
◎11月6日:收回74宗閑置土地,用地面積達99.62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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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收回閑置住宅地10.4平方公里
去年收取土地閑置費3200萬元
本報訊(記者王衛國)對于國務院辦公廳下發《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廣州已經按照土地出讓金20%的比例征收土地閑置費,并會按照國家要求對閑置土地征繳增值地價。目前,廣州已累計收回商品住宅用地10.4平方公里,去年收取土地閑置費3200萬元。
根據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介紹,廣州市去年對商品住宅用地開發建設情況進行了全面清查,清查范圍覆蓋了1992年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建立以來至今所有的商品住宅用地,共清查商品住宅用地7296宗、用地面積78平方公里。其中,對清查中發現無法定原因閑置2年以上的土地,按“應收盡收”的原則無償收回,累計收回商品住宅用地10.4平方公里。2007年收取土地閑置費3200萬元。
2007年9月后,廣州修改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立了更加嚴厲、嚴格和嚴密的閑置土地、囤積土地處置辦法。在約定動工時限的基礎上,又嚴格約定開發建設項目的預售、竣工等環節的時限。違反約定超期限動工、預售或竣工的,將采取收取違約金、調整土地出讓金收取標準直至解除合同、無償收地等措施追究違約責任。
據統計,廣州歷年供應的78平方公里的商品住宅用地,有3.73平方公里建設用地未動工建設或動工建設進度低于1/3,涉嫌構成閑置,占供應總量的4.8%,這3.73平方公里的土地將在2008年完成處置。(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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