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越來越受到全社會的關注和重視,一些地方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進行了積極探索,紛紛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
發揮政府資金的杠桿作用
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杭州、紹興兩市分別于今年4月、7月投入2億元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金投向創業領域。同時,浙江省規定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對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進行2年以上的投資,其投資額的70%可在應納稅所得中抵扣。
開展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浙江省自2005年開始實施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制度。截至目前,列入風險補償范圍的金融機構共計向近20萬家(次)微小企業提供信貸支持,新增小企業貸款累計達258億元。
實行擔保貸款風險共擔。上海市構建了多渠道、市場化運作的中小企業貸款信用擔保機制,形成了較為成熟的擔保貸款風險共擔和擔保資金放大的機制。市、區(縣)兩級財政分別按高新技術企業6∶4、一般企業5∶5的比例共擔擔保資金風險;擔保資金與銀行貸款按1∶5比例放大,并按高新技術企業9∶1、一般企業8.5∶1.5的比例共擔貸款壞賬損失風險。
加強政府指導和監管
制定中小企業信貸支持總體規劃。浙江省計劃在2008-2012年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萬家,省中小企業局聯合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要求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確保每年在新增貸款規模中安排10%以上的信貸規模,重點扶持培育微小企業上規模,并爭取在這5年內安排400億元支持微小企業。山東省中小企業辦、農信社聯合推出了“三年萬家”計劃,確定今后三年每年選擇3000家以上符合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合法誠信經營的小企業,重點給予信貸支持。
搭建中小企業融資合作平臺。2006年,浙江省和國家開發銀行共同建立了中小企業創業貸款融資平臺。截至目前,共為191個中小企業融資項目發放基準利率貸款超過3億元。廣東省東莞市與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共同搭建中小企業政策性融資服務平臺,幫助企業盤活應收賬款,提供賒銷信用和免抵押融資等服務。自2007年12月啟動以來,承保了39家企業、折合11.69億元的出口業務,為出口企業帶來融資達6.82億元;承保了14家企業共計5.3億元的國內銷售業務,共帶動內銷融資約1.5億元。
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監管。浙江省通過擔保機構資信評級、業務指導、人員培訓、運行監測、政策激勵、風險警示等一系列監管措施,促進擔保機構規范有序發展。截至2007年底,全省已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306家,擔保資金總額達到96.83億元,累計擔保企業7.3萬家,擔保筆數15.8萬筆,擔保總額達1094.59億元,擔保代償率為0.203%,實際損失率為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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