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提升乳制品生產企業素質。
1.開展行業整頓。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利用半年時間,在全行業組織開展整頓和規范工作,提高乳制品生產企業誠實守信、依法經營、履行社會責任的自覺性。對產品質量不合格、生產銷售秩序混亂、質量保證體系不健全的企業,要限期整改或責令停產整頓;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條件或整改后仍達不到驗收條件的企業,要依法關閉;對非法生產企業,要堅決取締。整頓和規范期間,暫停乳制品加工新上項目(企業)的核準。要妥善處理重組及關閉企業的資產處置和職工安置等工作,同時要避免因企業關閉出現“賣奶難”問題,切實保護職工合法權益和奶農利益,維護社會穩定。
2.保持正常生產。(1)加強金融和財政支持。對誠信守法經營的乳制品生產企業符合信貸條件的貸款要求,金融機構要給予足額貸款支持;對因受嬰幼兒奶粉事件影響、資金暫時周轉困難的企業,金融機構要按規定給予流動資金貸款支持,對經金融機構同意展期的逾期貸款,免收罰息。中央財政對企業生鮮乳收購貸款,按照半年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一半,給予三個月貼息,地方財政也可給予貼息支持。具體貼息條件、標準和程序按財政部門規定執行。拓寬奶業直接融資渠道,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和通過股票市場融資給予積極支持。(2)做好生鮮乳收購工作。有關部門要督促企業增強社會責任,切實履行收購合同,堅決制止隨意拒收生鮮乳的行為,維護奶農利益。為確保質量安全,企業可通過派員全程監控,采取人盯人、人盯車、人盯站的“三盯”等措施,嚴把生鮮乳進廠關。(3)加強分類指導。地方各級政府要監督問題企業加快整改,驗收合格后盡快恢復生產;對合格企業要加強管理,增加產品投放。不得不加區分一律要求所有乳制品企業停產整頓。
3.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乳制品生產企業要切實負起保證產品質量的責任,完善企業管理制度,加強職工的產品質量意識教育,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質量標準,做到制度健全、職責明確、管理到位、責任到人;要培養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產品開發能力和技術裝備水平,努力降低能耗,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要推進品牌戰略,提高市場競爭力。
4.優化產業結構。嚴格執行乳制品產業政策,嚴格行業準入,防止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促進乳制品加工與生鮮乳生產協調發展,形成特色鮮明、協調發展的乳制品工業新格局。東北、華北、西北重點產區要調整優化產業布局,加快淘汰布局不合理、規模小、技術落后的產能;南方地區要根據當地實際條件,逐步擴大乳制品工業規模;大城市郊區要加快乳制品工業的現代化步伐。鼓勵和支持企業通過資產重組、兼并收購、強強聯合等方式,加快集團化、集約化進程,整合加工資源,提升產業水平。
(五)強化生鮮乳收購管理。
1.整頓和規范奶站。農業部要牽頭組織好奶站專項整治行動,逐步建立生鮮乳收購管理的長效機制。要摸清全國奶站底數,堅決打擊、取締不法奶販;嚴厲打擊各種摻雜使假的違法行為,堅決杜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現象;規范生鮮乳收購秩序,及時查處壓級壓價、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行為。
2.提高奶站準入門檻。盡快提出奶站準入條件,實行生鮮乳收購許可證管理制度。只有取得工商登記的乳制品生產企業、奶畜養殖場、奶農專業生產合作社,才有資格開辦奶站,奶站應當依法取得生鮮乳收購許可證。奶站法人要加強對奶站的管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現有的個體奶站設定過渡期,逾期達不到開辦要求的,要予以關停,具體辦法由農業部制定。
3.實施標準化管理。由農業部牽頭,參照《良好農業規范第8部分:奶牛控制點與符合性規范(GB/T20014.8)》,對奶站的基礎設施、衛生條件、機械設備、檢測手段、操作規范、人員素質等提出明確要求,到2009年底,全國奶站都要達到要求,實現標準化管理。對達不到要求的,要責令停業整頓或取締。
(六)提高養殖水平。
1.繼續落實相關扶持政策。繼續實施國發[2007]31號文件提出的各項奶業扶持政策,并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繼續實施奶牛良種補貼和奶牛保險實行保費補貼政策,支持奶牛良種繁育場建設,研究完善優質后備母牛補貼辦法,做好奶牛生產性能測定等基礎工作。加強對奶牛養殖農戶的信貸支持,開發適應奶業發展需要的金融產品,搞好金融服務。
2.對重點地區特別困難奶農實施臨時救助政策。國家對倒奶嚴重地區的特別困難奶農實施臨時救助補貼政策。當前,重點扶持內蒙古、河北、山東、山西、遼寧、河南6個省(區)特別困難的倒奶奶農,中央財政補貼資金采取切塊一次性下達,由地方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統籌安排使用。地方政府也要安排資金,加強對困難奶農的扶持。
3.推進規模化、標準化養殖。所有奶牛養殖場(小區)要限期執行《奶牛場衛生規范(GB16568)》,力爭三年內達標,達不到標準的必須停產整頓。其他奶牛飼養戶(點)要參照執行。農業部門要開展相應的技術規范培訓。中央在現有奶牛規模化養殖建設投資規模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力度,支持奶牛主產區加快現有養殖場(小區)標準化改造和新建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改善奶牛養殖、防疫、擠奶、糞污處理等條件,提高飼養水平和生鮮乳質量。
4.做好奶牛養殖技術指導和服務。加強奶牛標準化養殖關鍵技術的推廣,加大奶牛人工授精、選種選配等技術服務。加強奶牛疫病防控,重點加強對結核病、布氏桿菌等傳染病的監測與疫牛的強制撲殺工作,繼續對患病強制撲殺奶牛的,給予補貼。加快推廣奶牛養殖環境污染治理相關技術,結合相關項目支持奶牛養殖戶采用減排措施和糞污綜合利用技術。
(七)推進產業化經營。
1.大力發展奶農專業生產合作組織。積極扶持奶農專業生產合作社、奶牛協會等奶農專業合作組織發展,使其在維護奶農利益、協商生鮮乳收購價格、為奶農提供服務等方面充分發揮作用。財政部門要加大對奶農專業合作組織的扶持力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奶農專業合作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
2.建立合理的利益聯結機制。大力發展以奶農為基礎、養殖基地為依托、乳制品生產企業為龍頭的奶業產業化經營方式,形成奶業產業鏈各環節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格局。鼓勵乳制品生產企業通過訂單收購、建立風險基金、返還利潤、參股入股等多種形式,與奶農結成穩定的產銷關系、形成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更好地發揮企業的龍頭帶動作用。
3.規范生鮮乳交易行為。各地要建立由政府有關部門、行業協會、乳制品生產企業、生鮮乳收購者、奶畜養殖者代表等參加的生鮮乳價格協調機制,協商確定生鮮乳交易參考價格并定期公布,作為生鮮乳購銷雙方簽訂合同時的參考。各地價格、農業部門要加強指導,保證協調機制的正常運行。農業部要會同工商總局制定統一規范的生鮮乳購銷合同示范文本,明確生鮮乳交易的數量、質量、價格、計價標準和違約責任等,由各地農業部門配合工商部門指導監督生鮮乳購銷雙方遵照執行。要依托現有機構和設施,逐步發展第三方檢測體系,維護奶農利益。
(八)加強行業指導和法制建設。
1.加強行業指導。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乳制品工業產業政策、乳制品加工行業準入條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農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制訂全國奶業發展規劃,加強對奶業發展的行業指導。
2.加強監測預警。各地商務、價格、農業部門要加強對奶牛養殖、生鮮乳價格、乳制品市場及進出口的監測,及時分析預測市場發展趨勢,做好預警和信息引導工作。
3.發揮行業協會作用。行業協會要認真履行在奶業發展中的協調、服務、維權、自律職能,充分發揮橋梁與紐帶作用。
4.加強法制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加大對條例的宣傳和執法力度。
四、責任與考核
(一)明確責任和分工。
1.明確市場主體責任。對嬰幼兒奶粉事件,乳制品生產企業、奶站、奶農要引以為戒,視產品質量為生命,提高法律和道德意識,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質量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乳制品生產企業要認真履行社會責任,自覺接受監督,主動為奶農和消費者提供技術咨詢、科普宣傳服務,樹立企業良好形象。
2.強化地方政府責任。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奶業發展和乳品質量安全負總責,切實加強領導,在做好嬰幼兒奶粉事件處置工作、強化乳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同時,加大對奶業的支持力度,制定并落實好恢復生產和促進奶業健康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
3.認真履行部門職責。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合作,加強行業指導,嚴格質量監管,盡快使奶業發展恢復到正常水平。農業部要加強對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產環節、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質檢總局要加強對乳制品生產環節和乳品進出口環節的監督管理;工商總局要加強對乳制品銷售環節的監督管理;衛生部負責乳制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綜合協調,統一發布乳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信息;工業和信息化部要加強行業整頓和規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促進企業嚴格管理,建立正常的生產秩序;商務部要加強乳制品市場監測,保障市場供應;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要落實促進奶業發展的各項支持政策;人民銀行、銀監會要及時做好奶業貸款發放情況的監測、分析和指導工作;保監會要督促保險公司開展奶牛保險業務。監察部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問責制的要求,加強對各部門落實職責情況的協調、監督與檢查,對由于責任不到位、瀆職、失職等原因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強化綱要實施和考核。
有關部門要制定本部門落實本綱要的具體方案,并在職責范圍內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綱要實施計劃和相關政策措施,把各項任務分解落實。在2008年年底前,各地區要對貫徹實施綱要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并向國務院報告自查情況;在此基礎上,由國務院辦公廳組織對各地區進行督查。從2009年開始,各地區、有關部門每半年要對綱要的執行情況進行系統總結和評估,并將結果報送發展改革委,由發展改革委匯總后向國務院報告。每個年度,監察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區、有關部門執行綱要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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