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 調整 創新 提高
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在全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國務院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 李榮融
(2008年12月25日)
國務院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李榮融
同志們: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總結2008年工作,分析形勢,交流經驗,研究2009年工作。剛才,德江副總理作了重要講話,對一年來的國資監管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并對明年的工作,對各級國資委引導國有企業落實國家重大戰略部署、發揮骨干和表率作用提出了明確要求,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國有企業寄予的殷切期望,我們深感責任重大,任務艱巨。我們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把德江副總理提出的要求,扎扎實實貫徹落實到各項工作中去。這次會議之前,我們幾位委領導分別帶隊分片進行調研,了解各地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情況,聽取大家的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2008年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進展情況
今年以來,面對突發的特大自然災害和嚴峻的國內外經濟形勢,各級國資委和廣大國有企業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化改革,強化管理,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取得了新的進展。今年1-11月,全國31個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深圳、廈門、寧波、大連國資委直接監管和委托監管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實現銷售收入5.8萬億元,同比增長22.9%;實現利潤2744.2億元,同比下降12.3%;上繳稅金3485.2億元,同比增長19.3%。中央企業實現銷售收入10.8萬億元,同比增長20.2%;實現利潤6830.4億元,同比下降26%;上繳稅金9221.4億元,同比增長20.6%。在外部環境十分困難的情況下,能夠取得這樣的成績是非常不容易的。
一年來,各級國資委圍繞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做了大量扎實有效的工作。
(一)國有企業改革穩步推進,在一些重點難點領域有所突破。
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各地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改制上市等多種方式,加快了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促進了投資主體多元化。天津市國有企業累計改制3460戶,改制面已達92%。遼寧省61戶國有大型企業有55戶完成改制,改制面超過90%。四川、陜西、西藏、青海等西部地區加大推進企業改制上市力度,貴州實現了2005年以來首家企業上市。上海、深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積極探索國資委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權。中央企業股份制改革也取得了新的進展,中國鐵建、中國南車先后成功實現股份公司A+H股上市。
公司治理結構進一步完善。許多地方加強了規范的董事會建設,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方面取得新進展。北京市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工作機制,進行了董事會工作報告制度試點,并選擇6家企業開展董事會管理經理層的試點。上海市成立了外部董事資格認定委員會,進一步將外部董事制度建設引向深入。深圳市在投資管理、人事薪酬管理、業績考核等方面充分放權給試點企業董事會。江蘇省建立外部董事制度試點的省屬企業擴大到6戶。吉林省進一步推進了二、三級企業的董事會建設工作。中央企業董事會試點工作進一步深化。中組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共同制定印發了董事會選聘高級管理人員工作的指導意見和董事會、董事評價辦法,第一次把中央企業高管的選聘權交給了董事會,建立了出資人選派和管理董事會、董事會選聘和管理經理層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分層分類管理新體制。
企業內部制度改革逐步深入。各地在國有企業勞動、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山東省加大市場化選聘力度,面向全國公開招考了17名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河南省不少企業建立了中層管理人員競聘上崗和員工雙向選擇制度。廈門市結合貫徹《勞動合同法》,進一步規范用工制度,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建立了“會干活、多干活者多拿工資”的分配激勵制度。國務院國資委組織中央企業市場化選聘高級經營管理者取得新進展,今年分兩批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22名中央企業高級管理者,其中企業正職3名。中組部和國務院國資委第一次共同招聘兩名中央管理的企業正職,突破了國有重要骨干企業主要領導人員選拔任用的傳統模式,引起社會積極反響。
主輔分離及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取得重要進展。陜西省屬25戶大中型企業完成了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工作。寧夏、內蒙古企業辦社會職能的移交工作基本完成。云南省在個舊和昆明啟動了退休人員移交社區管理試點。湖北省明確要求各市州、縣政府安排必要的財政專項資金,用于彌補困難企業改制職工安置資金不足。江西省從2007年起將連續四年集中籌集企業改革專項資金,每年不少于3億元,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海南省通過企業自籌和利用省政府改革專項資金,安置大批長期待崗的困難企業職工及離退休人員。黑龍江、吉林、遼寧、大連等地廠辦大集體改革試點取得積極進展。
(二)國有企業調整重組步伐加快,國有經濟布局結構進一步優化。
企業調整重組步伐加快。各地通過與中央企業、其他省市國有企業、外資民營企業聯合重組,整合本地產業等多種方式,加大企業調整重組和內部資源整合。廣東、江蘇、天津、安徽、寧夏、甘肅、新疆、青海等地支持所出資企業與中央企業進行戰略合作,通過靠大聯強、同業整合等形式,努力打造一批資產實力雄厚的大集團大公司。重慶、上海、廣東等15個省市注重構建資產經營公司,通過專業化、市場化操作平臺,發揮不良債權處置、困難企業退出、投融資、托管等多項功能,推進結構調整和重組。河北省全力推動支柱產業和優勢領域的戰略重組,壯大提升鋼鐵、煤炭兩大支柱產業。湖北省以汽車、冶金、能源等九大業務板塊為重點,發展龍頭企業,推動了全省國有經濟重大戰略轉型。福建省積極推進二、三級企業改革調整,減少子企業77家,有效收縮了投資級次與跨度。青島市將國有資本向優勢行業、優勢企業集中,實現企業資產調優、規模調大、主業調精、產品調高、整體調強。寧波市明確了“三個收縮、三大集聚、五大領域”調整思路,組建國有投資公司,做強做大一批企業。中央企業調整重組取得重大進展,中央企業戶數已從151家調整到142家。
劣勢、困難企業退出市場力度加大。今年以來,政策性關閉破產力度加大,各地協調小組克服了許多困難,精心組織,規范操作,平穩推進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防止了重大不穩定事件的發生。目前,絕大部分省(區、市)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工作已進入尾聲。四川、陜西積極配合做好華誠物資管理公司政策性破產企業移交工作。天津加大困難企業退出力度,年底前可超額完成400戶三類企業的退出目標。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各地普遍出臺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辦法,加大對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的支持力度。浙江省明確國有資本收益專款用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企業自主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和國資監管有關費用支出。深圳市全年安排資本性支出、融資支出、重大項目建設專項資金24.5億元,進一步增強了優勢企業發展的后勁。北京市6個區縣國資委開展了國有資本收支預算管理工作。國務院國資委制定頒布了《中央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編報辦法(試行)》,組織完成中央企業2007年度國有資本收益收交和2008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編制工作。
(三)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不斷完善,監管進一步加強。
國資監管機構和制度進一步完善。各地國資委牢牢把握出資人代表職責定位,突出出資人代表特點,健全內設機構,梳理出資人機構工作流程,規范履職行為,監管能力和水平有了進一步提高。新疆、云南等地進一步推進市(地、州)國資監管機構建設,浙江、山東、江蘇、江西等地繼續探索縣級國有資產監管方式,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今年國務院國資委出臺了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效能監察、股權激勵、債券發行管理等一批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各地也根據國資監管實際,不斷完善制度體系。以《企業國有資產法》為龍頭,以《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為基礎,以國務院國資委21個規章和115件規范性文件、地方國資委1800件地方規章規范性文件為具體內容的企業國有資產監管法規體系基本形成。各地省屬國有重點企業法制建設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目前已設立法律事務機構的省屬企業占73%,已實行總法律顧問制度的省屬企業占34%。各地“五五普法”工作也在繼續扎實有效推進。
經營業績考核工作扎實推進。各地結合本地企業實際,積極探索,逐步完善業績考核制度體系,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北京市絕大多數企業實行了任期業績考核,經濟增加值考核試點已經擴大到11戶。天津市完善業績考核體系和薪酬管理辦法,突出風險管理和發展質量的要求,探索引入經濟增加值考核理念。上海市在確認公布企業主業的基礎上,積極探索用考核機制督促企業突出主業,剝離非主業資產。山東省不斷完善考核辦法,建立基本、個性化、激勵性和約束性四類考核項目,細化了考核計分標準。黑龍江、河北等地將績效評價指標作為業績考核的主要內容,實現了績效評價指標與業績考核有機融合。國務院國資委分析研究考核實踐中的突出矛盾與問題,進一步細化完善考核辦法,規范了年度考核結果核定工作,在部分中央企業實行經濟增加值考核,不斷提高考核的精準性。
財務監督不斷強化。各地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普遍加強了財務監督工作。山西省加強企業財務動態監測,督促效益下滑幅度較大的企業采取扭虧措施。內蒙古進一步完善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備案制度和管理程序。浙江省密切關注企業重大投資、籌資、擔保、并購及債務重組行為,加大對企業重大財務事項的管控。重慶市做到“三個絕不、三個平衡”,不允許企業以財政資金擔保、相互擔保、專項資金為其他項目擔保,實現凈資產與負債平衡、現金流平衡、投入產出平衡。湖南省完善總會計師管理制度,增強了總會計師責任意識和履職能力。國務院國資委進一步強化中央企業財務預決算管理,加強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動態監測,結合財務快報,對重點預算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實時跟蹤和分析,并建立了中央企業財務應急處理機制。
國有產權管理得到加強。各地加強國有產權的基礎性管理和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管,進一步強化產權交易管理。山東等地完成了全省產權交易市場的整合工作。江西、廣西等地對一批不利于實現“公開、公平、公正”交易的項目進行了糾正。深圳市創新了股權多元化企業國有產權登記的方式。各地嚴格執行《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及其配套文件,有效開展了股東賬戶核查工作,為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管體系奠定了基礎。國務院國資委以產權交易市場和證券市場中的國有產(股)權流轉為監管重點,強化產權基礎管理,推動交易規則統一,盡快建立上市公司國有股權流轉動態監測制度體系,企業國有產(股)權流轉的效率和效益大大增強。
監事會監督進一步加強。北京市實現監事會監督檢查的全面覆蓋,同時積極探索有效履行監督檢查職權的辦法和途徑。遼寧省積極創新監事會監督方式方法,向所出資企業的重要子公司派出了專職監事,延伸了監督觸角。云南等地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國有獨資、控股和參股公司,探索“外派內設”方式,委派或推薦監事會主席和部分成員,經法定程序進入監事會。國務院國資委不斷深化監事會當期監督,加強對企業日常經營管理活動的監督,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加強企業風險防范和預警,監督的靈敏性、時效性和有效性不斷增強。
(四)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得到加強,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進一步發揮。
各地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結合實際開展多種形式的主題活動,將黨建工作進一步引向深入。浙江省貫徹落實省委在全省開展的“樹新形象、創新業績”主題實踐活動,深入省屬企業開展“創業創新送服務解難題”活動,千方百計為企業排憂解難。湖北省積極探索黨管干部原則在企業的實現形式,明確提出黨管干部主要是管原則、管標準、管程序、管監督、管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從微觀管人逐步轉到宏觀管方向。河南省以“創先爭優”活動為重點,積極開展黨員先鋒崗、文明示范崗等活動,扎實做好生產一線發展黨員工作,不斷提高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國務院國資委部署和組織中央企業開展“共產黨員和中央企業在抗震救災中的責任和義務”專題組織生活,得到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贊揚。寶鋼集團、中國海油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試點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
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各地積極開展“四好”領導班子創建活動,深入推進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企業領導班子的政治素質、理論水平和履職能力不斷提高。山西省積極構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機制,云南省開展黨建質量管理體系試點,甘肅省制訂企業黨建檢查評價辦法并與業績考核掛鉤,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國務院國資委加強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的管理監督,深入推進中央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工作,深化效能監察,建立防治商業賄賂長效機制。
各地重視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堅持開展職工技能競賽交流活動,積極選派代表參加中央企業職工技能大賽,建立了數量相對充足、結構比較合理、素質能力較高的高技能人才隊伍。普遍加強企業文化建設、職工民主管理和廠務公開,促進了企業改革發展。
2008年,我國遭遇歷史罕見的低溫雨雪冰凍和汶川特大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各級國資委和國有企業積極組織抗災救災,全力支持災后重建,在關鍵時期充分發揮了國有企業的中流砥柱作用。在北京奧運會和殘奧會期間,舉辦地國有企業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奧運各項工作,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了奧運工程建設、服務和保障工作,為成功舉辦一屆“有特色、高水平”的奧運會和殘奧會作出了重要貢獻。今年下半年以來,面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日益突出的不利影響,各地國資委指導國有企業增強信心,冷靜分析,及時采取一系列有效應對措施,國有企業總體上保持了平穩運行,為我國抵御金融危機沖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這里,要特別感謝各地黨委、政府對國資國企改革的高度重視、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導。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復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國資監管體制工作方案,將市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所屬獨立核算企業轉由國資委直接監管。上海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進一步推進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針對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一些具有方向性、可操作性的原則措施和階段目標,在不少方面取得了突破。云南、貴州、福建、海南等地省委、省政府也都召開工作會議,開展專題調研,出臺意見辦法,提出政策措施。據初步統計,2003年以來,有25個省(區、市)黨委、政府出臺了30多件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推進布局結構調整方面的綜合性指導意見,為加快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創造了良好環境。國資監管工作能夠取得今天的成績,與各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是分不開的。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應當清醒地看到,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所面臨的困難和問題還很多。國有大型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相對滯后,公司治理結構還不完善,特別是董事會建設還需要進一步規范;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進展還不平衡,部分地區對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授權不夠充分,“三統一、三結合”原則還未落實到位;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監管的方式方法需要進一步改進。這些問題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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