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交通運輸部正式出臺《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簡稱《辦法》)。信用評價采用失信扣分方式反映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的信用狀況并予以公布,促使其加強自我約束,逐步由“要我誠信”發展到“我要誠信”。
交通運輸部質監總站站長李彥武介紹說,目前,全國具有甲級、乙級公路水運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共400多家,持部證監理工程師共5萬多人,監理市場初具規模。但是,也出現了部分監理企業管理不嚴、誠信缺失,少數監理工程師工作不力、甚至違背職業道德的不良行為,給監理行業的發展帶來了不利影響。
《辦法》旨在以工程項目為主要依托,通過信用評價方式進行管理,利用市場手段加大監理企業失信成本,以期解決法律、法規等剛性文件不易解決的一些問題,引導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樹立責任意識、誠信意識、品牌意識。
《辦法》中的評價對象主要是在水運工程項目和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所屬質量監督機構監管的公路工程項目上從業的,且具有交通運輸部頒發甲級、乙級及專項監理資質證書的企業和部核準的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的人員。在其他項目上有惡劣行為或負有較大質量事故責任的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也被納入評價范疇。
評價內容一部分是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在施工監理過程中的失信行為,另一部分是監理企業在資質許可、定期檢驗、資質變更以及投標活動等過程中的失信行為以及監理工程師在崗位登記、業績填報、履行勞動合同中的失信行為等。
監理企業信用等級分為AA級(信用好)、A級(信用較好)、B級(信用一般)、C級(信用較差)、D級(信用很差)五個等級。監理企業有串標、圍標或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標準等行為的,直接定為D級。
監理工程師信用評價實行累計扣分制,基準分100分,評價周期內,對失信行為扣分進行累加。對評價周期內累計扣分分值大于等于12分、但小于24分和大于等于24分的監理工程師,在其數據庫資料中分別標注“評價周期內從業承諾履行狀況較差”和“評價周期內從業承諾履行狀況很差”。監理工作中有吃拿卡要等行為或使用假監理資格證的,直接扣24分。
李彥武介紹說,交通主管部門可以將信用評價等級為D級的企業、累計扣分大于等于24分的監理工程師列入“黑名單”加強管理。信用評價結果可用于行業評優、招標等活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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