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針對外國記者提出有報紙提前報道中國經濟增長率一事,李曉超表示,將會按規定查處。
此前的經濟運行情況發布會,只會提前大約10分鐘向記者提供文字材料。這份材料包含了即將公布的經濟數據,它的封面上,會明確指出信息發布的時限。比如,“(內容)不得在7月16日10∶00時前報道”。
不過,對于即時發布消息的媒體來說,這一限制從未被遵守。一些拿到材料的中外記者,會立即通過電話、手機短信或者網絡,在發布會開始前將數據發出。
不過,昨天數據出現的時間卻大大早于發布會前。
盡管每次國家統計局發布數據前,都會有媒體對經濟數據進行預測,但昨天很多記者發現,一大早他們就已從網絡上看到了相關報道,其報道的GDP增速等數據和統計局發布的完全一樣。對此,李曉超明確表示,“早晨我在來新聞發布廳之前,在我的辦公室我同樣也看到了這條消息。我們在來之前已經非常關注這個消息發布以后產生的影響,將會按有關的規定和程序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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