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消費稅調整方案終于出臺,而且比預期的更加嚴厲。國稅總局日前發布《關于加強白酒消費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自2009年8月1日起,執行新核定的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據國金證券(600109)分析師劉金滬的測算,如果按照60%至70%的范圍重新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一線白酒品牌中,新增消費稅對利潤總額影響程度由大到小依次為五糧液(000858)、瀘州老窖(000568)、水井坊(600779)、貴州茅臺(600519)、山西汾酒(600809)。其中,如果按照70%核定,五糧液將新增消費稅約7.47億元,對利潤總額影響程度約為31.1%。
一線白酒品牌影響相對較大
“70%的標準要比預期嚴厲許多,而且對于一線品牌的白酒企業影響相對較大”,所有接受采訪的分析師均對中國證券報記者如此表述。
稅務總局制定的《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70%以下的,稅務機關應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國海證券劉金滬表示,70%的標準幾乎將所有白酒上市公司“囊括其中”,幾乎所有的上市公司都需要重新核定計稅價格。
目前我國對白酒行業消費稅征收包括20%的從價稅率和0.5元/斤的從量稅,而整個白酒行業普遍采用建立銷售公司的做法來降低從價稅的稅基。
本次《辦法》規定,在白酒企業申報消費稅計稅價格時,年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的各種白酒,需要逐級上報至國家稅務總局核定。也就意味著12家白酒上市公司的消費稅計稅價格均需國稅總局核定,而國稅總局的核定無疑會比較嚴格。
更為嚴格的是,《辦法》規定,生產規模較大,利潤水平較高的企業生產的需要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稅務機關核價幅度原則上應選擇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60%至70%范圍內。
渤海證券閆亞磊表示,新政將對白酒行業帶來較大影響,而60%-70%的范圍對于大企業更加嚴格,利潤越高所需承擔義務越大。
一線品牌中,例外的是山西汾酒。閆亞磊指出,山西汾酒目前的實際消費稅率約為13%,稅交得相對較足,基本未避稅。如果按照60%計算,山西汾酒基本不受影響;如果按照70%計算,受影響也較小。
此外,業內分析指出,新政對于二線白酒企業的影響不像一線那么大:二線白酒品牌終端價格低,給銷售單位的價格和出廠價中間差價相對較小,避稅力度小。
提價條件漸顯
自5月中下旬起,對于白酒企業的提價傳聞便一直為市場所關注,業內認為,隨著白酒景氣度的逐漸回升,在白酒消費稅新政落定之后,原來一直觀望的白酒企業或許將會通過提價以轉移部分稅負。
此前,僅有山西汾酒于6月27日公告將十年陳釀老白汾酒系列產品對外售價提高10%左右,其他白酒企業均未有提價公告。
華泰證券張蕓表示,實施消費稅新政后,有條件的白酒企業會通過提價來轉移部分稅負。而根據有提價傳聞后市場的反應來看,提價也能夠為市場所接受,但至于會不會對銷量產生影響則不太好說。這其中,貴州茅臺最有提價底氣,茅臺出廠價和終端價格的價差較大,即便是單純對經銷商的提價,經銷商應該也能接受。
不過,業內人士也指出,即使上市公司會以提價來轉移部分稅負,提價幅度也會比較溫和。當前經濟形勢并未完全轉好,上市公司因此會比較謹慎,如果貿然大幅提價,或許會給景氣度剛剛開始恢復的白酒行業重新帶來波動。
此外,閆亞磊表示,漲價只能一定程度上平滑掉稅負增加的影響,長久的盈利增長還需要通過企業的自身經營、產品量增價漲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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