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難仍是當前民營經濟的最核心問題
盡管民營經濟在2008年的各項指標明顯好于其他所有制企業,但民營經濟的生存環境沒有得到改善,2008年宏觀調控經歷了從偏緊到放松的轉變,但無論是“松”還是“緊”,民營企業都面臨難題。
一方面,國內的金融資源嚴重偏向于國有經濟部門,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據《中國企業報》報道,以廣東省為例,中小企業融資缺口高達1.2萬億人民幣,銀行貸款卻偏向國有企業,只有7%貸給中小企業,致使大量中小企業向地下錢莊取得高利息貸款,加大了企業經營壓力和市場風險。
另一方面,全國工商聯企業家執委問卷調查顯示,85%的企業認為,當前稅負偏重,壓力大。
可以說,撬動中國經濟,為中小企業解渴,民間資本由此起步。對于幾乎所有的民營企業都面臨的融資難和稅負重這兩大難題,除建立中小銀行以及完善擔保機制之外,還應采取靈活信貸政策,對于信用記錄好、有發展潛力的企業,尤其是勞動密集型企業,改“先還后貸”為“不還續貸”,防止大量企業倒閉。
民間資本應從“灰色地帶”走向陽光
據統計,我國民營企業約80%的資金需求來自于自我積累和民間融資,缺乏貸款支持,這就迫使很多中小企業轉而向非正規渠道尋求資金來源,形成了一個游離于正規軍之外的“灰色地帶”,進而滋生非法融資等犯罪活動。因此,在融資難和稅負重這兩大難題上,民間金融資本發展迅速卻又見不得“陽光”的問題也衍生出爐,呼吁民間金融合法化盡早破題之聲越來越多。
為此,年初,政府工作報告給民間資本打開了一扇“窗”——放寬市場準入,積極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進入基礎設施、公用事業、金融服務和社會事業等領域。而要引入民間資本,活躍經濟,應該率先在金融領域“破題”—— 央行為此制訂《放貸人條例》,標志著民間資本將進入正規的貸款市場,打破由國內商業銀行壟斷的信貸市場,對我國金融體系改革具有標志性的意義。隨后,在國務院批復并轉發的國家發改委《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中明確提出,深化金融體制改革。這標志著《放貸人條例》的推出又有了新的進展……
由此,“民間融資”這一長期潛行于灰色地帶的詞匯,終于看到了“正名”的曙光。國家開始給“民間融資”以合法身份和一定的生存和成長空間。再從目前形勢看,中小企業融資僅僅依靠正規金融機構的常規放貸是解決不了的,如何引導民間資本幫助中小企業渡過危機很重要。而給民間融資一定的生存與成長空間,正是擴大民間投資渠道一種明智的選擇。
此外,專家建議,還可以考慮投融資模式方面的創新,通過信托、企業債券、產業投資基金、資產證券化等辦法,吸引民間投資。
毋庸置疑,隨著我國經濟逐步回暖,積極引導民間投資,經濟增長的持續性才會得到保證,基礎才會更加穩固。(張穎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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