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清華大學研究團隊調查:可能80%左右的地震捐資進入了政府財政專戶,而與此同時,60.8%的受訪者則認為救災捐資就應由政府統籌使用——
南京一個名叫徐超的乞丐,把自己討來的零錢兌換成百元大鈔,塞進街頭的募捐箱;上海一個外企白領從自己的工資卡上匯出1000元;北京一家報紙的總編輯取出10000元捐作特殊黨費……
去年“5·12”汶川地震之后,類似這樣來自全國各地、各式各樣的抗震救災捐贈款物,截至今年4月30日,總數達到了767.12億元(其中捐贈資金約653億元,物資折合約114億元),被公認創下“中國捐贈史的新紀錄”。
在這個龐大的數目一天天累積的過程中,有些疑問被反復提及:這些錢物流向了哪里?
最近,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的一支團隊對這些問題進行了研究。根據他們為期半年的調研,這些來自公眾個人或企業腰包的錢,極可能80%左右流入了政府的財政專戶,變成了政府的“額外稅收”,由政府部門統籌用于災區。
這個數據,在這支團隊的負責人鄧國勝看來,很值得玩味。在不少西方國家,救災時政府一般不接受民間捐贈,即使接受了,也會將錢交由民間組織去花。但在中國,事情顯然不是這樣。
在80%這個數字背后,這位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NGO研究所的副教授看到的,是一種不容樂觀的現狀。這是一個隱憂,雖然未必刺激公眾神經,卻關乎這個國家正在發生或正要發生的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革。
被政府壟斷的民間資源
許多人愿意用“井噴”這個詞,來形容去年那場大地震激發出的公眾捐贈熱潮。有數據顯示,僅僅去年5~6月,在上海、北京和重慶這些城市的市民中,每10個人里就有9個為抗震救災捐贈了款物。
這些錢也許是通過單位的工會捐了出去,或許是塞進了某個公益機構在路邊設立的一只不起眼的捐款箱,或許是通過黨組織的特殊黨費交到了中央組織部,又或許是通過銀行或者郵局匯進了某個公益組織的募捐賬戶……
這些錢在全國無數個賬戶之間流動,最后,有一半以上直接進入了政府的賬戶內。這其中包含了全國數千萬黨員捐贈的特殊黨費、各地省級人民政府直接接受的捐贈、以及民政部設立的抗震救災專戶。
準確地說,在鄧國勝及其同事的調研中,截至去年11月,全國捐贈的資金為652.5億元,其中政府直接受捐約占58%,約379億元。這筆錢,毫無懸念地,由政府部門來使用。
如果說這是“蛋糕”最大的一塊,那么第二大塊,則是流向各地紅十字會、慈善會以及地方公募基金會的捐款。這一部分占了約31%,約199億元。
盡管根據國務院下達的文件,這筆錢原本可以由這些地方性公益組織自行安排使用,但是鄧國勝團隊在對全國7個省(市)進行的抽樣調查中發現,這些捐款中的大多數,最后仍然交給政府部門去使用了。
這一比例究竟有多高,鄧國勝的團隊沒有給出確切的數字。但在調研中,他們拿到的事實是:在這些省份,這些地方性公益組織募集到的捐款,除去不多的必須按照捐贈者意愿進行使用的定向資金外,非定向資金大多轉入當地政府的財政專戶。
事實是:有些省份,非定向資金必須要求轉入政府財政賬戶。有些省份,這些組織可以對受捐資金留有一些使用權,不用全部轉入政府的財政專戶,但通常需要和地方政府一起到災區開展援建項目。還有些省份,即使不用轉入政府財政專戶,但也仍然由政府統籌使用,然后從這些民間組織報賬。
事實是:有些省份,就連這些公益組織募集來的定向資金,也都要強行轉入政府財政賬戶,由政府按照捐贈人的意愿來使用。
事實是:在少數承擔了災區援建任務的省份,當地政府用于對口援建的資金中,竟然一半以上來自社會捐款,只有不到一半來自政府財政。還有些省份,這一比例甚至更高。
現在,這塊全國救災捐贈資金的大“蛋糕”只剩最小的一塊,流向了中國紅十字總會、中華慈善總會和16家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流到它們盤子里的,只占整個救災捐贈資金的約11%。在鄧國勝團隊繪制的表格里,只有這一塊資金后面,注明的是“自行安排使用”。
但這是怎樣的“自行安排使用”呢?
中國紅十字總會、中華慈善總會這兩家以往具有救災募款壟斷地位的“官辦民間組織”,總共募集了約63億元捐款。通常的方式是,兩家機構將募集到的資金層層下撥到地方紅十字會和地方慈善會。基層紅十字會和慈善會往往執行能力弱,在有些地方,甚至只是縣衛生局或民政局下屬的一個科室。無論是為災民建房、蓋學校,還是蓋醫院,通常,資金最終還是流向了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成為項目的實際執行者。
這是一條逆向的資金流動。難怪“希望工程”創始人徐永光會感嘆說,國際上通行的是政府購買NGO(非政府組織)的服務,比如美國政府購買NGO服務的款額是民間捐贈總額的1.5倍,但中國卻正好相反,變成了NGO“購買”政府的服務。“中國公募基金會向社會募捐后,都是和政府合作做項目,在項目落實的時候,干活的都是公務員。”
盡管沒有更確切的數字,但據鄧國勝粗略估算,全國來自社會和民間的抗震救災捐贈,最后流向政府、由政府來使用的,極可能在80%以上。至少,在他的團隊調查的幾個省份中,這個比例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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