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政府近日宣布,從今年11月起,全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3元。此前,天津、上海等城市已上調水價,提價幅度大多為20%以上。進入10月份,銀川、哈爾濱等城市也開始醞釀調價。
新一輪水價上漲勢頭不減,其背后的動因究竟是什么?消費者為何對水價政策心存疑慮?公用事業改革的出路又何在?
為何提價不提“質”
一段時期以來,經聽證的水價上漲之路在不少城市上演。事實上,今年,國家相關部門曾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審慎出臺調價方案,并嚴格控制以補償供水成本為由集中上調自來水價格。
在10月22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蘭州建委提出水價調整的三大理由:供水企業加大了建設投入;政府價格政策調整和市場價格變化增大了企業成本支出;水價調整是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需要。
對自來水企業給出的漲價理由,居住在北京西城三里河的張女士顯出些許無奈:“我從沒落下交水費,但多年來覺得越說改革,價格越漲。問題是我沒有感到水質有根本的提高。”
北京大岳咨詢公司負責人金永祥曾參與多個省市水務項目咨詢,他說:“不要說無法做到打開龍頭就能喝,即使在北京,一些高樓還存在二次污染,有的樓區由于水壓低水量經常不足。水價改革,提高供水服務質量是當務之急。”
公共財政投入不足
回顧從政策性低價到市場化計價的歷程,水務企業似乎總也擺脫不了“水價越漲,企業越虧損”的怪圈。
河南洛陽市水務集團在舉行水價上調的聽證會拿出3個數字:近3年來企業供水經營部分連續虧損628萬元、829萬元和2030萬元。
洛陽水務集團的虧損只是“冰山一角”。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對全國3000多家自來水公司的調研顯示,自來水公司1995年就開始全行業虧損,雖然在1998年以后開始提價,但直到現在也只基本維持在微利或者持平的狀態。
多年來的虧損為何難以填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徐宗威認為,自來水行業長期虧損的深層次問題在于公共財政的缺失。
《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2007年)數據顯示,1981年,中央財政撥款占全國市政基礎設施總投資的比重為26%,到2007年驟降到0.8%。同期的地方財政投入更是少得可憐。
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指出:“政府給得少,企業的這部分虧空就得由自己來承擔,但企業會承擔嗎?企業一定會向消費者出手,那就是——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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