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駐京辦”動真格的了!
2010年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和規范各地政府駐北京辦事機構管理的意見》(下稱“《意見》”),有5年之久的撤銷駐京辦的傳聞終于塵埃落定。
這份經過專項調研,國管局會同監察部聯合起草的《意見》,是在廣泛征求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以及各省級政府駐京辦事處的意見之后出臺的。
《意見》明確提出保留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駐北京辦事處,經濟特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對于地級市駐京辦經省政府核準可保留;其它各類駐京辦一律撤銷。
在《意見》發布之后,省級以及地級駐京辦是否應該保留,還是伺機一并撤銷,一些分析人士也發表了不同觀點。
“撤辦令”等到時機
2009年1月,山東濰坊市在全國率先撤銷了駐外辦,對該市政府駐北京、上海、深圳等11個辦事(聯絡)處實行撤銷機構、掛名保留。
盡管濰坊行事低調,但此舉還是轟動一時。
“山東濰坊市是在進行自我革命,他們覺得沒必要再設立駐京辦,養了一幫人,負擔很重,經濟上劃不來。這是當地政府領導根據市場經濟法則綜合權衡后最終決定把駐京辦撤掉的主要原因。從另一個方面,也起到了表率作用。”國家行政學院科研部主任許耀桐向《中國經濟周刊》評述。
據記者了解,真正促使國管局及監察部對縣級及其他駐京辦下定決心撤銷的動因,源自作家王曉方在2005年出版的小說《駐京辦主任》所引發的震動。當時社會上形容駐京辦是腐敗的橋頭堡,國管局等相關部門也就是從那時(2005年)起,開始醞釀起草“撤辦令”的。
據記者了解,“撤辦令”的調研、擬文除了國管局駐京辦管理司參與外,包括中紀委、財政部等多個相關部委也都參與了調研和討論。“撤辦令”本來在兩年前就有消息傳出要出臺,但是由于2008年奧運維穩任務艱巨,出臺時機并不成熟。而2009年又恰逢金融危機。
“現在出臺是時候了!畢竟時間拖了那么久。”相關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分析。
這份眾所關注的“撤辦令”在經過了5年的醞釀之后,悄然登臺亮相。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意見》的實施,對于規范駐京辦事機構管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樹立黨和政府良好形象,降低行政成本,減少經費支出,推動駐京辦事機構轉變職能,更加規范有序開展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500余家駐京辦待撤
《意見》規定撤銷駐京辦的范圍涉及:各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各開發區管委會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職能單位以各種名義設立的駐京辦;縣、縣級市、旗、市轄區人民政府以各種名義設立的駐京辦。
同時,《意見》提出僅對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駐北京辦事處,經濟特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予以保留。已經設立的地級市、地區、盟、州人民政府駐京聯絡處,確因工作需要,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核準后,方可保留。
記者從相關人士那里獲悉,《意見》在公布前,很多省級駐京辦都收到了文件討論稿。
“按照程序,文件出臺前,肯定是需要多方面參與討論的,最起碼會征求省級駐京辦的意見。”相關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分析。
據悉,目前,各類駐京辦五花八門,從省級到地級,再到縣級,甚至一些開發區、國有大企業、大學等都在北京設有駐京辦。
據國管局公布的數字,截至2006年底,各地政府及政府部門駐京辦事機構共有927家。其中省級政府(包括計劃單列市和副省級城市)及經濟特區政府駐京辦事機構50家,地市級政府駐京辦事機構295家,地方各級政府部門駐京辦事機構146家,縣級政府及行使政府管理職能單位駐京辦事機構436家。
按照《意見》,除去上述50家副省級以上單位的駐京辦和295家地市級單位駐京辦予以保留外,這次要撤銷的縣級政府及行使政府管理職能單位駐京辦事機構,總數將達到582家。
省級駐京辦是否也該撤銷?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院長楊開忠教授告訴記者,剛開始在北京設立的是省級的駐京辦。在最近十幾年,才開始有地級市的駐京辦。而最近幾年,縣級市也有了駐京辦。副省級以上的駐京辦,需要國務院辦公廳批準;而市縣級政府等其他機構在京設立的駐京辦或聯絡處,只需要在北京市發改委下面的一個機構備案即可。
近年來,一些駐京辦出現的腐敗問題和種種違規行為,經媒體曝光后,引起了中央高層的關注。
2006年,前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形象地形容駐京辦為“跑部錢進”辦;同年1月5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吳官正在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上也明確指出,要“防止和解決一些地方和企業駐京辦事機構存在的請客送禮等不正之風。”
“原來計劃經濟時期的駐京辦,因為交通和通訊不發達,更多的是一種接待和溝通傳達職能;近年來更多地增加了‘跑部錢進’和招商引資的職能。更甚者,這等于是地方官把在本地的行政資源、享受的行政服務延伸到了京城。我認為省級駐京辦也沒有存在的必要,在未來有條件的情況下,也應該撤銷。”許耀桐教授向《中國經濟周刊》直言。
據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人士介紹,目前僅52家省級駐京辦就有工作人員約8000人,其中機關約1300人,所屬賓館、飯店、招待所約6700人。
在許耀桐看來,“現在的駐京辦說白了,主要是為當地政府的官員服務,使得他們到北京后,有吃的、住的,外出用車也方便。這就等于是把本地的行政資源、行政服務延伸到了京城,繼續為他們提供在本地的享受,在某種程度上這就是特權。”
許耀桐直言,出臺文件是好事,但不能因政府的級別不同就不一視同仁。“如果這次文件只保留了省級駐京辦,別人就會說,既然省級的有這種需要,為什么縣級的就不能有這種需要?”
駐京辦該往何處去?
《中國經濟周刊》評論員
近日,國務院有關主管機構出臺文件規定,未來6個月內,數千家縣、縣級市、旗、市轄區人民政府以及各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各開發區管委會、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職能的單位以各種名義設立的駐京辦將被撤消完畢。
排除情緒干擾,駐京辦浮沉興衰實則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樣本。有心者不難發現,駐京辦意圖聯結中央與地方關系,一路走來,艱難但又堅定地發生著與時俱進的嬗變。
新中國駐京辦歷史開端于建國之初。由于當時交通通訊落后,為方便中央與各省就建設立項審批、計劃調撥物資事宜進行協商,各省先后組建駐京辦作為派出機構,直至“文革”全部廢止。其后,自1980年代中期起,伴隨經濟轉軌過程,各省駐京辦復以承擔“跨省經濟協作”為由紛紛恢復并迅速普及至縣一級。
這種一哄而上的局面之所以出現,原因之一在于,駐京辦的某些基本職能(如信息中轉、招商引資、服務鄉親、化解矛盾,等等)確有其需求;更重要的原因則在于,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職權、職能的分割并不平衡,地方政府的績效評價也有賴于中央政府。
因此,曾經高度一體化的計劃經濟體制、改革開放后地方政府間的競爭關系等新舊因素交織在一起,中央與地方形成的權、責、利并不對等、不明晰,地方政府只能以“摸著石頭過河”的方式摸索前行。
從積極的角度來看,駐京辦的勃興起碼反映出地方政府努力適應、積極參與中央與地方互動關系的意圖。這種意圖,除了基于一些自身利益的考量,更主要的催生因素在于地方政府對于轄下民眾、企業以及其他利益主體日益強烈的發展愿望作出的呼應,這應是地方政府主動性提升的外在體現。
當然,“摸著石頭過河”的漸進性決定了駐京辦同樣反映出中央與地方關系中不合意的一面,具體來說就是地方政府自主性不足,以及兩者關系規范性不足。例如:分稅制改革之后,地方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迅速由1993年的78%降至2004年的42.8%,而在公共產品供應上承擔的支出比例卻又攀高至70%左右,地方財政自給率大幅下降。加上中央財政轉移支付仍以事前審批為主,事后審查則有不足,結果則是,駐京辦廣遭詬病的“跑部錢進”屢禁不止。
中國是一個大國,如何在保持中央適度集權的基礎上,妥善處理好中央與地方的關系,是當前中國現代化進程中面臨的主要問題之一。其答案的綱要,則已經在十六大、十七大文件中有所闡述,即,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依法規范中央和地方的職能和權限,以及科學合理地劃分中央與地方的事權,做到財權及其他的權利與事權相一致、相對稱。我們認為,只要能夠按著這些綱要不斷改進,作為中央、地方關系聯結的駐京辦自會走向其應該去往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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