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肯定區域振興規劃的大方向的同時,也要注意到其中的一些非理性因素(如重復建設、缺乏全盤統籌等),建議政府部門在制定相關規劃時,要兼顧效率和公平。”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委員會副主任、交銀施羅德副總經理謝衛在其提交的政協議案中指出。
為了應對金融海嘯,并實現調結構、促民生的目的,繼去年國家出臺了十大產業振興規劃之后,近一年來,國家陸續出臺了12項區域經濟振興規劃,范圍涉及全國的大部分地區,且還有多個區域振興規劃尚在制定之中。如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地區經濟司副司長陳宣慶2月1日透露,最近要研究制定長江三角洲區域發展規劃、京津冀都市圈發展規劃和成渝經濟區的發展規劃。
為了應對全球經濟下滑,提升內需,增加我國經濟增長點,對全國各地的相關資源進行整合,并有選擇性地與國家的發展規劃相匹配,出臺一些區域振興規劃是完全正確的。事實上,在我國改革開放30年的歷程中,也曾有過類似的舉措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區經濟司司長范恒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規劃的制定和頒布都是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全局出發,而不是著眼于某個地方的局部利益。盡管各個文件之間存有一定的共性,但卻是在考慮到國家全盤布局的同時,充分體現每個地方的特殊需要,從而避免了所有的區域規劃地方化和全國規劃一刀切問題的出現,體現了各地的比較優勢。因此應當正視這些文件的作用。
三大擔憂
落實難、重復建設、延續經濟發展老路
去年至今,國家先后批準了海西區、橫琴島、江蘇沿海經濟帶、關中—天水經濟區、遼寧沿海經濟帶、長吉圖開發開放、海南國際旅游島、重慶兩江新區等諸多區域振興規劃。且多個區域振興規劃正在制定之中,包括新疆、西藏、長江三角洲、成渝經濟區、京津冀都市圈等等,不久即將出臺。
對于密集出臺的區域振興規劃,謝衛委員在其提案中列出了“三大擔憂”。
首先,“全面開花”式的振興規劃如何起到實際效果。從已出臺的各地振興計劃的內容看,大多是一些原則性的表述,很難看出這些規劃與國家大的發展戰略之間的有機聯系。且政策和資金的配套難以跟進,其實際效果值得懷疑。
其次,有新一輪重復建設的嫌疑。2009年是各地政府“博弈”中央政府和銀行信貸資金的關鍵年,不少地方政府在這一輪博弈中“嘗到了甜頭”。為使未來幾年能繼續贏得各類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的支持,把本地區的一些經濟亮點加以必要的整理,注入一些符合未來發展的要素,并盡量使之上升到國家戰略,已經成為地方政府掌握未來兩年經濟發展主導權的主要做法。這與2009年積極爭取國家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去大規模鋪開沒有本質的區別,難免有新一輪重復建設的嫌疑。
最后,區域振興規劃與調結構、促民生的國家戰略可能會沖突。我國當前的中心任務是調結構、促民生,尤其是經濟結構調整的任務十分繁重。但這種明顯基于地方利益特征的“區域振興計劃”無一例外要進行大規模的基礎建設,繼續重復我國經濟發展的老路。并且這些規劃不排除是各地政府間相互競爭、相互攀比的結果。在當前財力并不寬裕的條件下,確保調結構、促民生的國家戰略才是關鍵。
北京國際城市發展研究院院長連玉明也指出,各地區在實施計劃的過程中,應當正確地認識和理解規劃內容,在實施規劃的過程中應當防止出現建設區功能的同質化以及產業的同構化,避免惡性競爭。否則很可能會出現重復建設等問題。
三大建議
全局統籌、合理布局、轉變政府職能
區域振興規劃的出臺,對調整產業結構、發展區域經濟、促進民生改善的重要性,已經人所共知。但是,對于“區域振興規劃”遍地開花、各地政府競相爭取獲得支持的現狀,謝衛委員在其提案中道出了自己的擔憂,并據此對如何制定和實施“區域振興規劃”,提出了三大建議。
一方面,國家相關部門應站在全局的高度,把經濟振興計劃和國家的政治利益、民族利益、區域利益有機地結合起來。一旦形成為國家戰略,應該在相關的資源和政策上加以配套,以確保國家戰略的有力實施。
另一方面,各地政府的相關區域發展計劃應結合當地的產業鏈條、資源狀況、人才結構進行布局。一些地區產業結構的升級和經濟熱點的培育,本身就是地方政府實施科學發展觀的應有之義,并不意味著一定要上升到國家戰略。地方政府憑借其對地方經濟的熟悉程度,完全有可能因地制宜走出適合地方經濟特色的發展之路。
此外,轉變政府職能是地方政府保持本地區經濟發展的根本保證。長期以來,我國地方政府一直充當著本區域經濟發展的第一推動力和持續推動力。不過,在這個過程中,普遍存在政府介入過深的問題,民間的積極性難免受挫,為長期發展帶來隱憂。當前地方政府應認真總結過去的發展之路,不斷調整政府目標,把注意力放到當地民生和結構調整上。如果把注意力還是集中在要資源、要投入的老路上,這種發展模式的可持續性值得懷疑。
特別提醒
“區域振興規劃”要兼顧效率和公平
除了提出“三大擔憂”和給出“三大建議”之外,謝衛委員還特別提醒,在制定落實“區域振興規劃”時,要兼顧效率和公平。
從效率來看,“全面開花”式的振興規劃,由于缺乏應有的重點,政策和資金的配套難以跟進。此外,各地以振興規劃為名,如果不防范重復建設,也難免對資金和資源形成浪費。如此一來,規劃的效率必然會大打折扣。
從公平的角度看,不少區域振興規劃的出臺,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并沒有帶來顯著改變,卻造成了大量的投機活動,給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造成隱患。
以海南國際旅游島開發為例,在規劃尚未公布之前,“先知先覺”的游資已經潛伏進去,大肆炒作當地房地產,使得海南的房地產價格從去年底以來一路飆升,三亞、海口的房價動輒數萬元一平方米,形成房地產泡沫。游資(投機者)成為海南開發的最大受益者,而以當地市民的收入,則根本無法承受高房價,短期來看受益有限。此外,高企的房價、地價,無疑會進一步提高海南下一步發展的成本,對海南國際旅游島的打造,形成制約因素。(田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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