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樓市漲價如火如荼,而媒體的質疑之聲也此起彼伏,從3月28日到4月2日,新華社以《紅火景象下的樓市之憂》為開篇評論,連續六天播發評論,抨擊高房價。多數行業企業家信心平穩提升,大型企業企業家信心則明顯上升,一季度大型企業企業家信心指數為152.0,繼續位于高位運行,比上季度提升11.5點。
樓市漲價如火如荼,而媒體的質疑之聲也此起彼伏,從3月28日到4月2日,新華社以《紅火景象下的樓市之憂》為開篇評論,連續六天播發評論,抨擊高房價。而《人民日報》近日也以“追問中國樓市·民生三問”為題,展開房地產市場的系列分析和報道。
央視在這周的新聞聯播里,罕見地播出了一條美國物業稅的新聞。一切似乎都是風雨欲來的征兆。而緊接這一風暴而來的,便是房產稅熱度急升。
值得關注的是,最近的官方文件頻頻提到房產稅,而對此前一直熱議的物業稅則冷淡處理,這似乎表明了官方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新選擇。
傳聞京滬深渝將試點是否出臺官方未表態
4月8日,一條消息迅速傳播,房地產特別消費稅已于4月7日晚通過建設部的審批,而且財政部和國務院通過的可能性非常大。該消息還透露,房地產特別消費稅發起地點為重慶,試點地區目前定在京滬深渝,將按照買房時合同價打七折后再按1.2%至1.5%征收。受上述傳聞影響,8日滬深股市地產股再度受挫,房地產板塊整體跌幅達1.58%
出人意料地,4月8日下午,上海房管局專門通過官方網站對上述消息作出回應:對房產保有階段征稅,要經國家層面定;但如果政策出臺,我們會積極配合貫徹落實好。
上海市稅務局工作人員則表示,盡管稅務部門已掌握了個人購買上海房屋的信息,具備了征收住房保有稅的基礎,但并未接到向個人征收住房保有稅的通知,對住房保有稅的征收辦法,更是一概不知。
而風暴最早的策源地,則發生在重慶。3月24日重慶市長黃奇帆在重慶市人大常委會上稱,重慶已上報國務院申請施行“特別房產消費稅”等抑制高房價思路。
物業稅、房地產消費稅、房地產保有稅,都可以劃入不動產稅,為了抑制房價過高,坊間一直傳言重慶、上海等城市將會試點此類特殊房產稅,直到重慶市長黃奇帆在公開場合稱重慶政府擬對高端房產征收特別消費稅。
而4月6日財政部公布的2010年工作重點,“改革完善稅收制度,適時出臺資源稅改革方案,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制度,公平稅收負擔,完善消費稅制度,完善房產稅制度;積極支持收入分配等改革。”其中,房產稅又被人視為釋放出的政策信號。
不過,至今公眾翹首以盼的“另一只靴子”并未掉下來。昨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完全沒聽說過這回事,“而且征收物業稅也不是住建部的職責范圍。”
另外,多位業內人士均表示,目前開征與房地產相關的稅收時機尚不成熟,仍有很多問題還沒有解決,傳言可靠性不大。
物業稅或讓位房產稅?
面對媒體一浪高過一浪的聲勢,上海市房管局在當天發布的聲明稱,“房產保有階段征稅的問題,早在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就明確提出了。之后也有媒體報道,部分城市空轉試運行了多年,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也引起熱議。”
記者了解到,房產稅并非新稅種,我國在1986年就開始實施。根據198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以房產價值100萬元,在按優惠上限比例,也即扣除30%后的部分作為稅基,乘以1.2%的稅率就是0.84萬元。
今年初,有媒體報道國家稅務總局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房地產模擬評稅;1月份國務院的房地產調控文件“國十一條”中提出: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稅收政策,引導居民樹立合理、節約的住房消費觀念。財政部日前公布的2010年工作要點中更是明確:完善房產稅制度。
業內人士表示,從性質上分析,物業稅和房產稅基本上同屬一物,都是持有環節的稅收,區別在于前者涵蓋面更大,包括所有的不動產。當前我國房地產保有環節的稅種有兩個: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而且,最重要的是,對于廣大民眾的個人自用房屋,是不用繳納房產稅的,而只對個人用于出租的房屋征稅。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相比物業稅,房產稅更具可操作性。”
抑房價效果眾說紛紜要看稅率和征收范圍
不過,房產稅是否真正能起到抑制房價的作用,似乎仍然無法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
國內一家在美國上市的房地產企業的研究員告訴本報記者,“這要看房產稅的稅率和征收范圍,如果小于租賃和升值收益的話,估計還是不能阻擋投資者的步伐,而且現在也只是針對二套房和大戶型的客戶進行的征收,估計效果不會太明顯。”
持同樣觀點的,包括中國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劉近日表示,通過房產稅去抑制高房價,當中有很多的不確定性。
“完善房產稅是從完善稅制角度方面說的,因為現在房產稅與整個房地產相關的稅收是兩個概念,房產稅是一個稅種,而以房地產開發相關聯的稅種有很多,建筑業要繳納營業稅和所得稅,在房產交易的環節有契稅和營業稅等等。”
他還認為,如果就事論事,很難說這個稅種是合理還是不合理的,必須要把這個稅種放在稅制結構里面去看它可能才抓得更準確,這樣的條件才能更有意義,我們現在是要抓住某一個稅種,抓住某一個稅種的某稅收要素去討論這個問題,這樣就很容易把問題搞偏了。
不過,也有人對房產稅的前景表示樂觀。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接受媒體采訪時說,現在房地產價格飆升,相當一部分城市出現了泡沫,而大部分行政措施的效果不是很明顯,因此如果房產稅推出或試點也是意料之中的。過去就有房產稅,只不過對個人免征,因此操作起來會比較方便。
華生認為,房產稅如果開征將對需求結構調整起到關鍵作用,進而對遏制高房價產生直接作用。他預計,重點征收對象將會是大戶型和多套房產。 作者:胡劍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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