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家電下鄉流通網點的監督檢查,促進家電下鄉工作有序推進,日前,商務部、財政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家電下鄉流通網點管理實施細則》,各級政府部門將加強對其檢查力度,每個月至少抽查一次,抽查比例不少于10%,并與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中相關數據進行比對。
細則要求中標流通企業要切實履行中標承諾,規范家電下鄉產品銷售及服務保障,制定備案銷售網點違規處罰措施,對發現的違規行為應責令其改正,違規情節嚴重的,應向縣級及以上商務、財政等部門報告。如中標流通企業應履行中標配送、服務承諾:對縣(市)銷售網點配送要求及時響應,并在48小時之內配送到位,偏遠地區不超過72小時;24小時服務電話運轉正常等。
細則還要求家電下鄉銷售網點要嚴格按照家電下鄉管理規定操作,設立家電下鄉產品專區,及時、準確宣傳中標產品型號、價格及申領補貼流程等政策,按規定時間在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中錄入產品的銷售及補貼備案信息。(記者胡笑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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