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個人拿地并不違規
有人為買一套房子發愁,有人卻斥資千萬買一地塊。個人拿地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引人關注。
清河地塊出讓公告中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參加競買。可以獨立競買也可以聯合競買。
早在北京首次出現個人拿地時,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有關人士就表示,北京對個人拿地從來都沒有限制。
高策地產機構董事長李國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個人拿地并不違規。李國平認為,個人拿地僅僅是個案,不會成為潮流,“個人沒有房地產開發資質。而如果要注冊房地產公司,個人名下土地轉到公司名下,涉及轉讓帶來的土地增值及繳納土地增值稅的問題。”
首例個人拿地項目正開發
北京首例個人拿地出現在2007年11月1日,一名叫李世東的個人以7010萬元拿下豐臺區成壽寺南方莊71號商業綜合樓項目用地。
據悉,該地塊占地面積約為6687.5平米,總建筑面積約為1.17萬平米。
記者從北京市發改委網站查到,該地塊后來由北京華業通置業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建筑控制規模為11715平方米,建設內容為辦公、商業設施,其中商業設施建筑面積1200平方米。
記者昨日從北京華業通置業有限公司了解到,該公司法人代表為李世東。此外記者還了解到,目前該項目正在開發建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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