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津貼標準調整室外不低于120元室內不低于90元
昨日供水286萬噸創百年紀錄 古觀象臺氣溫達43.8℃
烈日下行路的女孩兒將冰鎮礦泉水緊貼在額頭上為自己降溫。程功攝
從本月開始,高溫津貼提高一倍。今天上午,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今年本市調整了高溫津貼標準。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目前,本市已進入夏季高溫期,昨天最高氣溫超過了40℃,不僅創下今年新高,而且突破歷史同期高溫極值。結合今年暑期特點,近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衛生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總工會對做好今年防暑降溫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要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高溫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作業。
每年6至8月,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隨著全球氣候變暖和極端天氣的增多,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更艱辛,勞動強度更大,同時考慮到工資水平和物價等因素,適當提高了勞動者高溫津貼標準。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調整后新標準本月起執行。(記者代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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