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中央明確提出要進一步加大對西部大開發的投入和支持力度,請問有什么具體政策措施?
發改委負責人:為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確保西部地區綜合經濟實力、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生態環境保護邁上新的大臺階,國家將以更大的決心、更強的力度、更有效的舉措支持西部地區加快發展。支持政策涉及財政、稅收、投資、金融、產業、土地、價格、生態補償、人才、幫扶等多個領域,主要有:
為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中央提出加大對西部地區均衡性轉移支付力度,逐步縮小西部地區地方標準財政收支缺口,用于教育、醫療、社保、扶貧開發等方面的專項轉移支付重點向西部地區傾斜;推進資源稅改革,對煤炭、原油、天然氣等的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增加資源產地地方財政收入;中央投資項目將重點向西部地區民生工程等領域傾斜等。
為推動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發展保障能力,中央將提高專項建設資金投入西部地區的比重,提高基礎設施項目投資補助標準和資本金注入比例;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西部地區縣及縣以下和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市地級配套資金;完善建設用地審批制度,簡化程序,保障重點工程建設用地等。
為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全面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中央提出要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逐步在森林、草原、濕地、流域和礦產資源開發領域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逐步提高國家級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增加對上游地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的均衡性轉移支付;加快制定關于生態補償政策的指導意見和生態補償條例等。
為鼓勵西部地區發展特色優勢產業,構建現代產業體系,中央提出要在西部地區實施有差別的產業政策,凡是有條件在西部地區加工轉化的能源、資源開發利用項目,支持在西部地區布局建設并優先審批核準,制定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對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實施差別化的土地政策,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時,適度向西部地區傾斜等。
為推動西部地區加快體制機制創新,擴大對內對外開放,中央提出鼓勵和支持西部地區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加快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建立和完善反映市場供求關系和資源稀缺程度以及環境損害成本的生產要素和資源價格形成體系;積極推動西部地區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深化同周邊國家發展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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