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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2010年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35781.94億元,全國政府性基金支出32582.64億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3175.57億元,完成預算的124.3%。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016.75億元,完成預算的94%。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級收入32606.37億元,完成預算的201.9%。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29109.94億元,完成預算的213.2%。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0298.59億元,完成預算的175%。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26975.79億元。
(三)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
2010年收取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558.7億元,完成預算的132.7%。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支出563.43億元。
(四)積極的財政政策實施情況
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擴大居民消費需求。安排使用好政府公共投資,優化投資結構。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引導企業投資和居民消費。
(五)財稅改革進展情況
優化轉移支付結構,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歸并和清理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完善民族地區轉移支付辦法,健全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制度,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規模逐步擴大。建立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增強基層政府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健全公共財政預算,全面編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繼續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試點范圍,啟動試編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深化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等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資源稅改革相繼在新疆和西部地區試點。統一了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制度。積極推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政策全面落實。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加快實施。
(六)落實全國人大預算決議有關情況
按照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有關決議,以及十一屆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加強和改善財政宏觀調控,著力保障重點支出,完善預算編制,嚴格預算執行,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加強政府債務管理,預算法、注冊會計師法修訂和車船稅立法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地方預算編制的完整性明顯增強。制定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具體實施方案,預算編制、執行、決算和監督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的機制不斷健全。預算公開全面推進。順利完成全國人大常委會對2009年中央決算詢問的應詢工作,年中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并根據審議意見落實相關改進措施。
回顧過去的五年,財政發展改革呈現新的面貌。財政收支規模不斷擴大,支出結構進一步優化。“十一五”時期,全國公共財政總收入30.3萬億元,年均增長21.3%;全國公共財政總支出31.9萬億元,年均增長21.4%。全國公共財政用于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文化方面的支出達到4.45萬億元、1.49萬億元、3.33萬億元和5600億元,分別比“十五”時期增長1.6倍、2.6倍、1.3倍和1.4倍。中央財政用于“三農”的支出累計近3萬億元。財稅政策不斷完善,財政宏觀調控進一步加強。財稅改革不斷深化,公共財政體系進一步健全。財政管理不斷加強,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
二、201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
(一)當前我國財政形勢
2011年我國發展面臨的形勢仍然極其復雜。從財政看,收支矛盾依然比較突出。2011年財政收入增幅將比上年有所回落,財政支出壓力很大。
(二)財政預算編制和財政工作總體要求
2011年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擴大居民消費需求。二是著力優化投資結構,加強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三是調整完善稅收政策,促進企業發展和引導居民消費。四是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保障和改善民生。五是大力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2011年要集中財力辦幾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事:一是全面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要求,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率;二是大力支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高醫療服務和保障水平;三是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力度,推進公共租賃房、廉租房建設和農村危房及城市棚戶區改造;四是支持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擴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范圍,并將試點地區城鎮無收入居民納入保障范圍;五是加強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農田水利建設、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災害防治等,切實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六是支持節能減排和科技創新,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
(三)2011年公共財政預算安排情況
2011年公共財政預算安排,中央財政收入45860億元,比2010年執行數(下同)增長8%。從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1500億元。合計收入總量為47360億元。中央財政支出總量54360億元,增長12.5%。其中,中央本級支出17050億元,增長6.7%;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支出37310億元,增長15.3%。中央財政收支總量相抵,赤字7000億元,比2010年預算數減少1500億元。中央財政國債余額限額77708.35億元。
根據地方預算初步安排情況,中央財政代編的地方本級收入43860億元,增長8%,加上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收入37310億元,地方財政收入合計81170億元,地方財政支出83170億元,收支相抵,差額2000億元,國務院同意由財政部代理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彌補,并列入省級預算管理。地方財政收支安排以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預算為準。
匯總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安排,全國財政收入89720億元,增長8%,加上從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1500億元,可安排的收入總量為91220億元;全國財政支出100220億元,增長11.9%。全國財政收支差額9000億元,占GDP的比重由2010年的2.5%下降到2%左右。
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情況。2010年底余額為2368.13億元,2011年預算調入使用1500億元,剩余868.1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