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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
徐憲平在介紹《規劃》內容時說,《規劃》闡述了國家層面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類主體功能區的功能定位、發展方向和開發管制原則。同時《規劃》還明確了能源、主要礦產資源開發布局以及水資源開發利用的原則和框架。
徐憲平強調,《規劃》還按照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的要求,提出了分類管理的區域政策。分別闡述了財政、投資、產業、土地、農業、人口、民族、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方向和措施,提出實行各有側重的績效考核評價辦法。
確立了未來國土開發主要目標和戰略格局
徐憲平說,《規劃》確立了未來國土空間開發的主要目標和戰略格局,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構建“兩橫三縱”為主體的城市化戰略格局。二是構建“七區二十三帶”為主體的農業戰略格局。三是構建“兩屏三帶”為主體的生態安全戰略格局。
提出了未來國土空間開發的新理念和新原則
徐憲平指出,《規劃》提出六個新的開發理念,即根據自然條件適宜性開發的理念、區分主體功能的理念、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開發的理念、控制開發強度的理念、調整空間結構的理念、提供生態產品的理念。他指出,《規劃》還確定了五個開發原則,就是優化結構、保護自然、集約開發、協調開發、陸海統籌。
(法制網北京6月8日訊法制網記者 胡建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