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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牡霞 ○編輯 阮奇
國內外天然氣價格倒掛現象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記者22日了解到,財政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近日聯合下發通知明確,經國家準許項目的進口天然氣(包括液化天然氣)價格高于國內售價時,將按一定比例返還進口環節增值稅。分析人士認為,新政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天然氣進口企業稅負,但不能改變天然氣價格國內外倒掛現象。
這份名為《關于對2011-2020年期間進口天然氣及2010年底前“中亞氣”項目進口天然氣按比例返還進口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在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在經國家準許的進口天然氣項目進口天然氣價格高于國家天然氣銷售定價的情況下,將相關項目進口天然氣(包括液化天然氣)的進口環節增值稅按倒掛比例予以返還。此外,對2010年底前“中亞-中國天然氣管道”項目進口的天然氣,也按上述政策返還進口環節增值稅。
國內外天然氣價格倒掛,使得進口天然氣企業在此業務上出現虧損,因此進口企業一直積極性不高。此前曾有報道稱,去年中石油從中亞進口天然氣為64億立方米,虧損超過50億元,進口1立方米天然氣的虧損額在1元左右。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宛學智指出,新政策明顯利好天然氣進口企業,將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天然氣進口企業的稅負,相關企業的現金流增加,同時利潤水平也會增加,有助于提高國內天然氣進口企業的進口積極性。
但這一政策并不能改變天然氣價格國內外倒掛現象。宛學智認為,國內外天然氣價格倒掛是由于國外天然氣價格較高而國內天然氣價格相對較低造成的,財政部此舉的目的主要在于緩解國內外天然氣價格倒掛現象所引起的矛盾和提高國內天然氣進口企業的進口積極性,對改變國內外天然氣價格倒掛現象的作用并不大。
“要從根本上改變國內外天然氣價格倒掛現象,主要還是要依靠國內天然氣價格體制的改革。”宛學智表示。
作者:⊙記者 張牡霞 ○編輯 阮奇 (來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