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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20日消息,上海、浙江、廣東、深圳獲準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由于此前地方債一直由財政部代發,隱含中央政府信用,地方政府自行發債意味著主體信用完全為地方政府信用,這是地方債務問題適當的解決方案。放在當前宏觀經濟背景下,既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業界“多動財政,少動貨幣”的預判,也強化市場對政策將定向寬松的預期。
該項政策出臺并非沒有先兆。此前,浙江省財政廳已按照財政部要求,將2011年該省地方政府債券額度分配至各市縣,各市縣根據分配債券額度上報項目。這幾乎明示,地方政府將對發債具有更多自主權。
此次地方政府自行發債破題,含義頗深。首先,發行主體略有差別,由中央政府代發轉變為地方政府自行發行,試點地區不再由財政部統一代發。(下轉A02版)
(上接A01版)其次,地方經濟發展差異較大,按照市場定價原則,發達地區、負債率較低地區可享受高信用等級,發行成本較低,反之要付出高成本。再次,債務額度管理權力仍在中央,但允許地方自行發債,以及隨后可能過渡到自主發債,標志著地方政府自主融資又邁進一步。最后,經濟較為發達、財政狀況良好、金融市場化較高地區更有條件作為試點,選擇滬浙粵深或許意在于此。
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是國家財政管理思路重要轉變,意在緩解地方財政吃緊,解決長期困擾投資者的地方債務問題。審計署6月發布的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約10.7萬億元。其中,融資平臺債務余額約4.97萬億元。從期限看,2011年和2012年是還本付息高峰,持續的地產調控和貨幣緊縮雙向夾逼,導致2010年以來地方政府財政收入越發緊張,習慣于依靠土地財政的地方政府“錢包”大幅縮水,亟需新的融資渠道,以確保完成包括保障房在內的一系列的“惠民生”項目。
當然,此次試點到底是否有更深政策指向,還要觀察下一步具體措施。三季度經濟數據顯示,整體上經濟增速依舊平穩,然而前瞻地看,“三駕馬車”均有隱憂,個別領域信用風險暴露,盡管仍可控,但社會影響和傳導效應不可輕視。這就要求前期緊縮的宏觀調控政策作出微調。而高通脹壓力限制了貨幣放松空間,治理金融領域局部問題不能靠簡單粗放的“大輸血”。貨幣政策掣肘頗多,在財政領域作出改革就順理成章。制度性改革紅利是保證中國經濟持續穩健增長的前提,近期金融綜合改革和地方政府自行發債,乃是重要一步。中證證券研究中心 叢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