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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
養老金繳費將長達43年
2013年8月27日,法國總理讓·馬克·埃羅宣布了最新的養老金制度改革方案,并將在今年10月份送交議會表決。埃羅表示,由于經濟增長乏力以及失業率持續上升,養老金體制改革勢在必行。“如果不采取措施,到2020年養老保險赤字將達到207億歐元,到2040年將上升至270億歐元。”
為填補未來的養老金缺口,法國政府決定自2014年始逐步提高在職職工與企業需繳納的社會分攤金(即養老金繳費),2014—2017年共提高0.3個百分點。而令法國民眾慶幸的是,法定退休年齡仍可保持62歲不變。然而,如果想領取全額養老金,社會分攤金的繳納年限將從目前的41年繼續增加,在2035年達到43年。
繼富人征稅計劃后,奧朗德政府的改革措施再一次激起了各方的爭議。9月9日公布的一項民調中,81%的法國人表示擔憂自己的退休生活保障。
事實上,這已經是法國20年來的第五次養老體系改革了。法國曾一度實行養老金收入雙軌制。上世紀90年代,針對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雇員,無論是在退休年齡和社會分攤金繳納年限兩方面都實行雙重標準。2003年,總理菲永力推標準統一化改革。改革后,養老金收入包括以收入決定的公共養老金標準、白領和藍領有別的職業年金計劃,以及自愿性職業養老金。
最近的一次改革是在2010年,薩科齊政府曾強硬推行退休制改革,將退休年齡由60歲延長到62歲,全額養老金領取年限由65歲提高至67歲。該法案曾在法國引起上百萬人的大規模罷工抗議活動。有評論認為,此舉間接導致了薩科齊在2012年的大選中連任失敗。
德國:
最慷慨制度面臨資金缺口和“貧富差”
根據2003年施羅德政府的“2010政綱”,2012年起,德國關于職工67歲退休的法律生效。至此,德國養老金制度已近10年未變。
在歐盟中,德國無論在經濟實力還是社會福利水平方面都是領跑者。與其他歐盟國家相比,德國的養老金體系在經受了2009年經濟危機、2011年歐債危機的洗禮后仍可保持穩定。有媒體評論指出,“德國養老保險制度是世界上最慷慨的制度之一。德國一位拿平均工資的普通全職工人退休后獲得的養老金約占工資的70%,遠遠高于美國退休人員40%的比例。”
《墨爾本全球養老金指數》報告分析認為,德國的養老金系統包括三個部分,分別由法定養老保險(由個人職業生涯中積累的年金積分決定)、低收入職工安全年金網和私人養老保險計劃(絕大多數人選擇)組成。
然而,這個“最慷慨的制度”恐難持續。早在2010年,歐洲央行理事、德國央行行長韋伯就曾公開表示,由于退休人數日增和在職員工日減,德國養老金體系面臨考驗,亟須增強增長潛力。2013年以克里斯托弗·施密特為首的幾位知名經濟學家撰文認為,現政府應考慮制定新的改革規劃,將公民法定退休年齡提高到70歲。
德國養老金制度的另一項隱憂,在于養老金在不同群體間差距過大,包括女性以及低收入者在內的弱勢群體往往獲得較低的退休金。9月1日,德國大選前唯一一場電視辯論在柏林舉行。挑戰者施泰因布呂克借養老金問題向現任總理默克爾發力,提出需要改革以解決公務員退休金與職工養老金差距擴大問題。
德國養老金制度是否會改革,今年大選之后便可見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