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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積極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
發展中醫藥特色養老機構。鼓勵新建以中醫藥健康養老為主的護理院、療養院。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為主的中醫診室。推動中醫醫院與老年護理院、康復療養機構等開展合作。
促進中醫藥與養老服務結合。二級以上中醫醫院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為老年人就醫提供優先優惠服務。支持養老機構開展融合中醫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養生保健、醫療、康復、護理服務。有條件的中醫醫院開展社區和居家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建立醫療契約服務關系,開展上門診視、健康查體、保健咨詢等服務。
專欄4 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試點項目
中醫藥與養老服務結合試點
開展中醫藥與養老服務結合試點,探索形成中醫藥與養老服務結合的主要模式和內容。包括: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新機構,以改建轉型和社會資本投入新建為主,設立以中醫藥健康養老為主的護理院、療養院;探索中醫醫院與養老機構合作新模式,延伸提供社區和居家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創新老年人中醫特色健康管理,研究開發多元化多層次的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包,發展養老服務新業態;培育中醫藥健康養老型人才,依托院校、中醫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建立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加強老年家政護理人員中醫藥相關技能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