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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定推動生活方式綠色化的政策措施
1.促進生產、流通、回收等環節綠色化
增強綠色供給。引導企業采用先進的設計理念、使用環保原材料、提高清潔生產水平。進一步完善環境標志產品認證工作,拓展納入認證的產品范圍、提升認證標準、規范認證體系,嚴厲打擊偽綠色、假認證等行為。依法推動在燃煤、石油焦、生物質燃料、涂料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產品、煙花爆竹以及鍋爐等產品的質量標準中,明確環境保護要求。依法推動燃油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大氣污染物控制要求,并與國家機動車船、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相互銜接,同步實施。依法推動發動機油、氮氧化物還原劑、燃料和潤滑油添加劑以及其他添加劑的有害物質含量和其他大氣環境保護指標符合有關標準的要求。根據大氣污染物對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危害和影響程度,依法公布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推動對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實行淘汰制度。
鼓勵、支持消耗臭氧層物質替代品的生產和使用,逐步減少直至停止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生產和使用。加強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的環境監管,向大氣排放POPs的有關企業和廢棄物焚燒設施的運營單位,應當采取有利于減少POPs排放的技術方法和工藝,配備有效的凈化裝置,實現達標排放。鼓勵生產、進口、銷售和使用低毒、低揮發性有機溶劑。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產和使用有機溶劑的企業,應當采取措施對管道、設備進行日常維護、維修,減少物料泄漏,對泄漏的物料應當及時收集處理。落實針對電池、涂料等產品的消費稅政策,工業涂裝企業應當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涂料。推動將其他大量消耗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產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
推進綠色包裝。加強對包裝印刷企業的環境整治力度,引導鼓勵企業采用環保材料,提升印刷過程VOCs防治水平,加強包裝印刷廢物妥善進行無害化處理處置力度。推動包裝減量化、無害化,鼓勵采用可降解、無污染、可循環利用的包裝材料,推動綠色包裝材料的研發和生產,推動淘汰污染嚴重、健康風險大的包裝材料。鼓勵網上購物綠色包裝,推動網絡銷售龍頭企業制定和實施綠色包裝指南,引導有關行業協會組織電商企業開展網上購物綠色包裝自律行動。
促進綠色采購。引導企業實施綠色采購、構建綠色供應鏈,加大對生命周期過程中環境影響較小、環境績效較優企業所提供的產品與服務的采購力度。引導企業和公眾減少對“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的使用、更多使用“環保領跑者”產品。推動完善政府綠色采購相關法律法規與規范標準,充分發揮政府綠色采購的帶動與示范作用。
開展綠色回收。鼓勵企業開展源頭減量、綜合利用、廢物分類回收處理。鼓勵小規模、散養畜禽建設生態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在養畜、糞污收集處理、有機肥料、種植業等多方面實現種養平衡。推進對廢舊農用薄膜進行處理處置。依法推動出臺財政補貼等措施,支持秸稈的收集、貯存、運輸和綜合利用。加強廢舊資源回收利用行業的環境監管,避免二次污染。落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依法推動建立并嚴格執行機動車環境保護召回制度,生產、進口企業獲知機動車排放大氣污染物超過標準,屬于設計、生產缺陷或者不符合規定的環境保護耐久性要求的,應當召回。在用機動車經維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術后,大氣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應當強制報廢。嚴格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的環境監管。加強對固廢的進出口管理,杜絕進口“洋垃圾”。